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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印发,10项重点任务需要全面落实

2022/3/15 10: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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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建筑垃圾处理设备固废处理
导读:2月25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明确到2025年,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60%;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95%,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100%。
  2月25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十四五”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规划》,提出总体目标和具体指标。
 
  总体目标:到2025年,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机构队伍建设得到加强,管理基础能力大幅提升。全面掌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利用和处置情况;全省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与实际需求总体匹配,构建较为完善的“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全省危险废物处置利用安全可控;生活垃圾分类和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一体化基本完成,建立全省一体化、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监管体系,在我省开展“无废城市”建设试点。
 
  具体指标: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60%;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95%,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100%;县级及以上医疗废物集中无害化处置率100%;地级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基本建立,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率100%,设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65%;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7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80%,秸秆综合利用率≧86%以上,农膜回收率达到≧85%;废旧家电规范回收率≧50%;推动2-3个“无废城市”建设。
 
  《规划》重点任务落实在10个方面:
 
  (一)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及利用处置体系
 
  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机制。推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实行安全分类存放,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利用、处置情况的数据报送制度。利用湖南省固体废物信息管理平台,对大宗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来源、流向、二次污染物处理等情况进行联网监控,充分共享和对接全省现有的数据和系统,采用物联网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加强监管。
 
  (二)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
 
  严格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改、扩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项目立项与审批时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三线一单”要求,进入相应规划工业园区,同时充分考虑省内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与已建项目形成资源耦合、与末端利用处置形成能力匹配,原则上不再新建有机类危险废物热(裂)解处理项目。对危险废物数量、种类、属性、贮存设施不清、无合理利用处置方案、次生固体废物无处置开路、无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新、改、扩建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项目,环评文件评审时应执行环评、固体废物管理会商机制,严格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设施“三同时”管理,推动固废环境管理与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环境执法有机衔接。推进危险废物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工作,实现“一证式”环境监管。
 
  (三)提升医疗废物处置及应急能力
 
  提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加快推进湘潭医疗废物处理设施建设与稳定运营。现有医疗废物处置企业,按产废量150%的处理能力,完成技术升级与提质扩能改造。2022年6月底前,各县(市)基本建成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加强农村及偏远地区医疗废物收集体系建设,综合考虑地理位置分布、服务人口、满足平时及应急需求等因素,优化区域性收集、中转或处置医疗废物设施,完善19张床位以下(含19张)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运体系。加强医疗废物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监管,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生产塑料制品。
 
  (四)强化废弃危险化学品环境管理
 
  协同推动废弃危险化学品监管。健全危险化学品报废管理制度,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信息登记档案。进一步摸清全省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底数,推动信息有效共享。经申报列入危险废物的废弃危险化学品,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加强监管,持续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
 
  (五)防控新型污染物环境风险
 
  提升新型污染物环境风险防控能力。严格履行化学品环境国际公约要求,以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素、抗生素和微塑料等为重点,根据国家新污染物清单,加强石化、涂料、纺织印染、橡胶、农药、医药等行业新污染物环境风险管控,持续提升新污染物环境风险评估与管控能力;推进化学物质风险评估基础数据库建设,强化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
 
  (六)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强化生活垃圾分类。全面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建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体系,构建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加强日常监督,不断提高运行管理水平。结合实际,统筹县、乡镇、村三级设施建设和服务,合理选择收集、转运和处置模式。严格监管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的收集、贮存、运输、处置,通过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示范,逐步增加推广范围,到2025年全省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
 
  (七)提升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完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管理体系。全省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住宅、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在全省范围内大力推行建筑垃圾分类集运,制定建筑垃圾分类集运管理相关规定。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将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利用纳入特许经营管理,明确特许经营准入条件,建立特许经营退出机制。建立对建筑垃圾处置“两点一线”的长效监控机制。
 
  (八)完善农业固体废弃物回收与资源化管理体系
 
  完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政策支持体系。进一步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畜禽养殖污染监管制度建设,积极推行养分平衡管理,促进种养结合发展。鼓励和引导农民施用有机肥料,加快有机肥推广应用步伐,打通畜禽粪肥还田利用“最后一公里”,到2025年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
 
  (九)加强塑料污染综合治理
 
  加强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和清运。结合生活垃圾分类,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网点与生活垃圾分类网点融合,2023年底前,完成“两网”融合。进一步加强公路、铁路、水运、民航等旅客运输领域塑料废弃物规范收集,推动交通运输工具收集、场站接收与城市公共转运处置体系的有效衔接。鼓励电子商务平台(含外卖平台)、快递企业与环卫单位、回收企业等开展多方合作,加大快递包装、外卖餐盒等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力度。支持供销合作社大力开展塑料废弃物规范回收。
 
  (十)推进废旧家电等其他固体废物综合回收
 
  建成废旧家电分类回收体系。编制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规划,鼓励在回收模式及拆解技术、相关装备制造等领域开展科技攻关及创新。2022年底前开展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建设试点,开发建设“互联网+回收”应用服务平台,强化全省家电生产、销售、旧货交易、再生资源回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企业和相关电商平台协同联动,构建智能、高效、可追溯、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处理体系。到2025年,基本建立废旧家电分类回收体系,废旧家电规范回收率达到5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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