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切实打通环保监管“最后一公里”
- 2022/4/22 9:5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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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合肥市局办公室
- 关键词:环境监督长环境执法
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长制(以下简称“环境监督长制”)是继林长制后安徽省再次在全国率先首创的一项重要的生态文明建设制度改革。2021年6月,合肥市启动“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建设,探索建立科学、规范、实用的环境监督长制度,并选取庐江县和巢湖市作为试点,在全市先试先行,环境监督长制工作不断向纵深推进。
做好顶层设计,确立“4+1”组织架构。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虞爱华严格把关、亲自修订工作方案,进一步完善、凝练制度设计内容,最终确定“4+1”环境监督长组织架构模式,即“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四级环境长 +“自然村、城市小区”环境监督员,形成上下联通、一竿子到底的责任体系,切实打通生态环境监管的“最后一公里”。截至2022年3月底,全市共设环境专项监督长4550名,其中,市级环境长28人,县级环境长327人,乡镇级1207人,村级2988人;设置环境专项监督员12858人,其中城市小区1952人,自然村10906人。
坚持高位推动,发挥好“统筹”作用。创新设立市级环境长,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总环境长,负责环境长制的总督导、总调度,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分管生态环保和分管城乡建设的副市长担任副总环境长,协助做好组织、协调、调度工作。由13位市级领导任市级环境长,包联13个县(市)区、开发区,26个市环委会成员单位作为牵头和配合包联责任单位协助市领导开展工作,重点督促指导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的排查、整改、销号。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市级领导一对一、点对点具体抓的责任落实和工作推动机制,确保制度落地生根,成为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有力抓手。
积极探索研究,发挥好“示范”作用。庐江县和巢湖市在全市率先实行环境长制,积极探索,总结出一些好做法、好经验。庐江县围绕“搭架子、试运行、找问题、出经验”四个方面探索推进环境长制。围绕集镇截污、污水处理厂及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河长制、矿山治理修复、农业面源污染等方面定期征集问题线索,经梳理后以环境长工作提示单形式反馈给县级环境长及县级环境长责任单位,督促其履行包联责任,确保包联区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和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改有力有序推进。同时结合环保帮扶工作,提升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巢湖市将环境长制度与市领导包保制度相结合,包联17个镇街和居巢经开区,确定18个市级包联单位协助开展工作。全市划分三级环境监督网格18个、四级环境监督网格184个,探索试行河(湖)长、林长、环境专项监督长“多长合一”,做到体系合一、人员合一、职责合一、工作合一,有效提升了“四长”履职效率。除巢湖市和庐江县作为试点外,其他11个县区均已启动相关工作,印发了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工作方案,明确了环境专项监督长包联任务。各地创新工作举措、先试先行,合肥高新区探索对环保大数据平台进行拓展延伸,实现环境长“智慧化”管理,同时将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度作为政府领导能力提升的核心措施,纳入合肥高新区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新站高新区将“环保管家”服务纳入环境专项监督制度建设,解决“人员少、企业多、监管难”的窘境,为打通环保监管“最后一公里”添砖加瓦。
厘清工作职责,发挥好“攻坚”作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环境监督长制度的核心。一是创新设立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一点一长”。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加以分类处置,围绕全市下剩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对特别重大、疑难的问题,从四级环境长中选派人员担任“一点一长”,累计明确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一点一长”382人次,对现有各类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逐一盯办。二是延伸监督触角。充分发挥环境监督员问题发现上报处置工作职责,建立和完善问题发现、排查、登记、上报、处置、销号的闭环监管机制,截至目前,各县(市)区、开发区累计排查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678件,整改完成616件,一大批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原标题:合肥市推行环境专项监督长制切实打通环保监管“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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