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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

2022/5/16 9:47:54
30621
来源: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关键词:气候变化双碳目标
导读:《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绿色产业体系、清洁能源结构和低碳消费模式都将进一步完善。
  2022年5月13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发布关于《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
 
  文件指出,当前地方应对气候变化的能力得到提升,但气候变化形势仍然紧迫,未来要加快推动气候变化应对能力提升。到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取得新进展,体制机制、政策标准建立健全,市场、金融、财税手段得到丰富,数据统计、宣传教育、人才队伍等基础能力不断增强,应对气候变化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增效局面基本形成,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碳强度持续下降,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气候变化影响观测、评估及风险管控得到加强,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升。绿色产业体系、清洁能源结构和低碳消费模式基本形成,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农林业等重点领域节能减碳取得明显成效,碳中和技术创新和产业孵化体系初步构建。
 
  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工作主要指标:
 


  文件明确应对气候变化重点工程包括:
 
  绿色低碳转型重点工程:
 
  1.制定重庆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系统分析我市碳排放历史趋势和现状,确定碳达峰核心指标,确定我市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和施工图。加快构建符合本地区实际的碳达峰碳中和“1+2+6+N”政策体系。推动和指导区县编制碳达峰行动方案,结合“一区两群”发展格局,分类施策、因地制宜、上下联动,全市“一盘棋”推动碳达峰工作。
 
  2.优化产业结构重点工程。实施战略新兴产业集群发展工程。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6大重点领域,集中优势资源培育一批产值规模超千亿的产业集群和基地,带动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迈上万亿级。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产业深度融合,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实施支柱产业提质工程,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和绿色制造,加快发展服务型制造,推动电子、汽车摩托车、装备制造、消费品、材料等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和产业链供应链提升工程,加快建设汽摩、电子、材料等产业供应链公共服务平台,推动全产业链优化升级,着力突破核心基础零部件、核心电子元器件、工业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等领域瓶颈,发展先进适用技术,开发硬核产品,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提升服务业发展水平,建设西部金融中心,以港口型、陆港型、空港型、生产服务型、商贸服务型5种国家物流枢纽为核心,统筹建设国际多式联运集疏运体系和物流服务网络,打造多元化、国际化物流产业体系。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3.优化能源结构重点工程。严控煤电增长,控制新增大型燃煤火电和燃煤热电联产。完善火电灵活性改造政策措施和市场机制,加快推动30万千瓦级和部分60万千瓦级燃煤机组灵活性改造;推进川渝天然气千亿立方米产能基地建设,加大页岩气等非常规气田开发力度,稳产涪陵页岩气百亿方产能,推动南川、永川—荣昌、渝西、武隆、复兴、綦江丁山等区块商业化开发。加快天然气管网互联互通工程建设,推动市域管网融入全国“一张网”,加快铜锣峡、黄草峡等地下储气库建设。推动电力供给体系低碳化工程。新增疆电入渝800万千瓦,大力推动四川可再生能源入渝消纳。统筹推进外电入渝工程,推进渝东北、渝东南等地风电、光伏项目建设。建设两江燃机二期、永川港桥燃气热电联产项目,研究论证潼南、涪陵、长寿、开州等燃气热电联产项目,在医院、商业综合体等区域采用整区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模式建设一批天然气分布式发电项目。建成綦江蟠龙抽蓄项目,开工丰都栗子湾抽蓄项目。
 
  控制重点领域温室气体排放重点工程:
 
  1.工业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程。推动发电、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装备等行业淘汰落后产能、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钢铁行业推进非高炉炼钢技术和全废钢炼钢电炉工艺,建材行业开展粉煤灰、工业废渣、尾矿渣原材料替代,化工行业开展炼厂干气、液化气副产气高效利用和能量梯级利用、物料循环利用。开展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工程。碳捕集、驱油、封存一体化示范工程。
 
  2.建筑领域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工程。实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以区域集中供冷供热为重点,在悦来生态城、仙桃数据谷区域等重点区域发展分布式能源。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新增300万平方米。推动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探索开展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到2025年,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面积新增500万平方米。开展绿色建材推广应用。开发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平台,建立绿色建材产品数据库,制定绿色建材认证推广应用方案,落实绿色建材应用比例核算制度,培育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和示范基地,确保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超过70%。
 
  3.交通领域温室气体控制工程。推广应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营运车、船,完善配套辅助设施工程,实施城市公交、出租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工程。在景区推动电动游轮和游船的使用。开展大宗货物“公转铁”“公转水”工程。加快建设城市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实施“轨道+公交+慢行”工程。
 
  4.新基建领域温室气体控制工程。实施多样化新基建能源工程,推动采用直流供电、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开展绿色低碳升级改造,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控制等绿色技术。
 
  5.生态系统碳汇提升工程。“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在长江干流重庆段、三峡库区回水区以及嘉陵江、乌江和涪江重庆段两岸第一层山脊线范围内,完成营造林任务200万亩。实施国家储备林建设工程。积极开展人工造林、封山育林、退化林修复。加快完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对全市184万公顷天然乔木林地和56万公顷天然灌木林地、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等实施全面管护、有效恢复。大力实施森林抚育、现有林改培和退化林修复等,实施《重庆市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2025年)》,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综合治理。
 
  6.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制工程。开展电石、制冷剂、己二酸、硝酸等化工产品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控排工程和电力设备、半导体生产过程温室气体控排工程。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和畜禽养殖、水产健康养殖低碳行动。
 
  应对气候变化试点示范重点工程:
 
  1.近零碳示范建设。广阳湾智创生态城、龙兴协同创新区和悦来生态城近零碳示范区建设、10个近零碳园区、10个近零碳社区、10个近零碳景区、10个近零碳公共机构。
 
  2.气候适应型城市建设。深化璧山区、潼南区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新增3-5个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开展城市气候灾害防灾减灾试点,实施农业气候适应性提升工程。
 
  3.气候友好型项目库建设。应对气候变化项目服务平台建设、碳捕集利用和封存示范,在火电、水泥、钢铁等行业开展3-5个CCUS试点示范项目。
 
  健全应对气候变化激励约束机制重点工程:
 
  1.全国碳市场联建联维工程。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结算系统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系统联建联维工程、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重庆)中心运营能力提升项目。
 
  2.重庆市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政策体系及基础设施提升项目。重庆地方碳市场政策体系完善和提升项目、碳排放权交易基础设施体系改造提升项目、碳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建设项目、碳市场能力金融标准化系统化提升项目。
 
  3.西部绿色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利用政策窗口期,充分发挥西部唯一的碳排放权、排污权两项交易并存的“双试点”优势,依托重庆碳交易市场,通过“扩、改、建”(扩容碳排放权、改革排污权、新建用能权用水权)交易品种,用足重庆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创建、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和应对气候变化投融资试点等政策红利,借鉴京沪绿色交易所运营模式,将重庆碳交易机构升级为“立足重庆、辐射西部”的区域性绿色资源交易机构。
 
  4.“碳惠通”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功能拓展和运营推广项目。“碳惠通”平台与碳排放权登记薄系统对接项目、“碳惠通”平台配套政策体系建设项目、“碳普惠”场景拓展项目、“碳惠通”和“碳惠天府”互认互通项目、“碳惠通”平台常态化运营和推广项目。
 
  5.区域性气候投融资产业平台建设项目。组建区域性气候投融资产业促进平台,专门推动气候投融资发展。主要功能定位:气候友好型技术引进、产业孵化,气候投融资产品开发和服务创新,气候投融资智库搭建,气候投融资能力建设等。
 
  6.“碳账户”建设项目。整合园区、企业、个人等层级碳排放数据流,关联碳排放权交易、核证自愿减排交易、“长江绿融通”等系统数据,建立碳资产管理机制,赋予碳资产金融属性。
 
  文件全文见附件。

  关于《重庆市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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