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发布,7大工程推进土壤污染防治!
- 2022/5/17 9:3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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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广西南宁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 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修复
2022年4月7日,南宁市生态环境局公开关于印发《南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下称“《规划》”)的通知。
《规划》明确土壤污染防治的主要目标:
到 2025 年,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局 部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 固提升,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得到进一步管控,进一步保障老 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 到 2035 年,全市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 和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 到全面管控。
主要任务
(一)强化土壤污染源头防控
严格涉重金属行业重点污染物排放,2023 年底前,纳入大气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涉 镉等重金属排放企业,全部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对大气污染物中的 颗粒物实现自动监测。排查整治涉重金属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2022年底前,完成首批排查任务。防控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实施耕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溯源控源。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5年,化 肥农药使用量持续减少,农膜回收率达85%以上,废弃农资包装 物回收率达85%以上,回收废弃农资包装物无害化处置率达 100%。加强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监管。推进“无废城市”创建工作。
(二)防范工矿企业用地新增土壤污染
严格土壤新增污染项目准入、推动实施绿色化改造。加强重点监管单位管控。2025 年底前,至少完成一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排查整改。加强企业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抓好重点行业企业拆除活 动监管,针对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制革等重点监管行业全过程监管,加强对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现场的检查和所有拆除产物的 规范处置监督,防止拆除过程发生二次污染。
(三)巩固提升耕地分类管理
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2023 年底前综合连续 3 年监测结果,完 成全市辖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动态调整。加强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严格保护,到 2025 年,全市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与 2020 年 相比保持稳定,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持续实施安全利用类耕地安全利用,到 2025 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 93%左右。
(四)深入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
及时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合理规划建设用地用途和开发利用时序。严格执行准入管理制度,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动监管。
(五)有序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修复
提升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提 升土壤有机质。有序推进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以用途变更为 “一住两公”的污染地块为重点,依法开展风险管控与修复。加强 城镇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地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腾退 土地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推动修复产业健康发展。定期公开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 查报告评审情况。
(六)持续推进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
开展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评估。实施“双源”周边地下水环境 状况调查评估项目。保障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开展乡镇及以上集中式 地下水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和优化调整,探索利用遥感等技 术开展保护区环境监管,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边界设立明确的 地理界标和明显的警示标志。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预防,实施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七)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建立健全土壤、地下水环境执法 工作机制。完善市级土壤和地下水环 境监测网络,进一步加强土壤、地下水生态环境保护科技 支撑能力建设,优化和整合污染防治专业支撑队伍,开展污染防 治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专业人员素质和技能。
相关资料下载:
南宁市土壤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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