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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启动首次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

2022/11/11 8:5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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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污染治理
导读:近日,2022年云南全省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工作汇报会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
 11月10日,2022年全省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工作汇报会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根据安排,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即日起进驻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为期15天的专项督察。省生态环境厅一级巡视员、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组副组长杨春明对专项督察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边疆汇报了“十三五”以来全省城镇污水、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情况,并作表态发言。
 

2022年全省城镇“两污”治理设施专项督察工作汇报会现场
 
  杨春明指出
 
  建立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内涵,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制度设计,云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此次专项督察,要坚持问题导向,坚持精准、科学、依法,统筹把握督察方向和重点,要达到将全省城镇“两污”建设管理的底数摸清、现状摸清、问题查清、责任厘清、推动工作的目的,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要加强组织协调,切实配合、保障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杨春明强调
 
  此次专项督察的督察对象为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并延伸到各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主要督察内容包括:
 
  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等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的办理情况。
 
  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城镇“两污”治理方面的情况。
 
  三是城镇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设施建设运行和提标改造情况,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及“雨污分流”情况,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情况。
 
  四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和“回头看”、国家和省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反馈的涉及城镇“两污”治理及基础设施建设等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五是重点查清因治污不力,导致下游水质断面、入湖河道、湖泊水质下降,以及治理设施“清水进、清水出”的问题。
 
  六是查清影响水环境质量发生突变的以及影响水环境质量持续下降的原因。
 
  七是其他需要开展督察的情况。
 
  杨春明强调
 
  生态环境保护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通过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推动“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落实,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使云南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清新!
 
  边疆表示
 
  云南省委、省政府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开展“两污”专项督察,既是对全厅干部的“政治体检”,也是对全省“两污”治理存在问题的一次“综合会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对督察反馈问题全面认领、照单全收,以不回避、不遮掩的政治态度和工作态度,细化措施,立行立改,以高效整改推动标本兼治,向省委、省政府交上一份合格答卷。
 
  会上,杨春明就做好督察配合、边督边改、信息公开及精准、科学、依法督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并就督察组全体成员严格执行《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单位和社会监督作了表态。
 
  供稿: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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