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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0亿!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招标

2023/1/16 13:3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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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平台
关键词:污水处理厂
导读:烟台市城市管理局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项目投资金额超10亿。
  近日,烟台市城市管理局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发布招标公告,项目投资金额超10亿。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烟台市城市管理局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202001297(YTJYZC-2022-100号)
 
  项目名称:烟台市城市管理局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
 
  预算金额:
 
  1.建安工程费:<1017208959.55元;
 
  2.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3.67元/t;
 
  3.融资利率<4.6%;
 
  投标报价等于或超出任何一项采购预算的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完成烟台市城市管理局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PPP项目合同。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前期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202001297(YTJYZC-2022-100号))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地点:投标人需登录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系统自行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方式:(1)凡有意参加本次政府采购的投标人必须在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和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须重复注册)。请务必确保中国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登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与烟台市公共资源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一致,否则将无法有效地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未按上述方式登记注册导致无法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CA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各投标人仔细阅读《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网上办理指南》(烟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中心→下载数字证书办理指南)并按照须知要求办理。
 
  售价:本项目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且不收取任何招标文件工本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2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人在线递交投标文件,各投标人授权代表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由投标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均可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烟财采【2021】8号文关于全面实施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的通知,需要投标人通过线上会议观看开标现场视频,对开标现场进行实时直播,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需要各投标人提前下载好“腾讯会议”工具,检测电脑运行环境。因投标人自身软硬件配备不齐全或发生故障等问题而导致在交互过程中出现不稳定或中断等情况的,由投标人自身承担一切后果。
 
  注意事项:
 
  (1)直播使用工具:腾讯会议
 
  (2)会议号(房间号):748-183-196
 
  (3)入会时间:2023年02月10日08时30分
 
  (4)会议开始时间:2023年02月10日09时00分
 
  (5)退会时间:开标结束时间
 
  2.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已启动运行,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烟台市财政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烟台支行出台了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关于深入推进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关事项的通知》(烟财采﹝2019﹞12号),贵单位如有融资需求,可与各商业银行接洽了解详情。
 
  3.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信用信息报告制度的通知》(烟发改公管【2022】334号)文件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函后附“信用信息报告”作为投标函的内容附件,在开标现场展示。投标人对提供的“信用信息报告”的真实性负责。
 
  3.1信用信息报告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并免费下载,也可使用具有国家认可资质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信息报告。
 
  3.2信用信息报告留存方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备案。
 
  4.本项目为预采购,投标人应特别注意本项目存在取消或终止采购的可能,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项目最新公告,因不及时关注公告所造成的任何后果,由投标人自身承担。
 
  原标题:超10亿!烟台市辛安河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PPP项目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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