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声、碳监测、环评…生态环境部2023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回应这些关切!(附实录)
- 2023/1/18 8:4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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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环保在线
- 关键词:污染治理环境监测
2023年启程,生态环境部于1月17日上午10点举行了新年首场例行新闻发布会,围绕过去一年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及新年工作打算进行。
近期,生态环境部确定了2023年六五环境日主题——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公布了2022年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名单;印发了2023年版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2022年,《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监督办法(试行)》出台,组织修订海洋环境保护法,发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80余项。
环评方面,印发《关于做好重大投资项目环评管理的通知》,全国共审批12.3万个项目环评文件,涉及投资约23.3万亿元。已将344.66万个固定污染源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其中核发排污许可证35.91万家,实现动态全覆盖。生态环境部表示,2023年还将全面完成排污许可证质量审核100%、执行报告审核100%工作任务,指导完成排污限期整改“清零”。
监测方面,2022年我国生态环境监测事业获三个提升,网络运行管理效能、天空地一体监测能力及监测数据质量获进一步提升,全国环境空气、地表水、近岸海域海水质量状况向好。但,全国及重点区域臭氧浓度同比有所上升,部分流域水生态系统仍较脆弱,噪声扰民时有发生,生态环境质量由量变到质变的拐点仍未到来,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依然艰巨。
问答环节中,这些主要关切获生态环境部回应↓
①问:生态环境部在环评上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还将如何协同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除印发政策文件外,台账内项目完成365项环评审批服务;国务院确定的55项重大水利工程,已批在批环评52项,南水北调引江补汉工程、淮河入海水道二期、环北部湾广东供水工程等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完成环评审批;具备条件沪渝蓉沿江高铁、成渝中线等14个重大铁路项目,全部完成环评批复。建立实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项目环评保障机制,利用全国环评技术评估服务咨询平台以及部长信箱等,为基层和小微企业“远程会诊”、答疑服务1000多次,解决实际困难。
下一步,将开展环评分类管理名录评估并推动持续优化,深化环评与排污许可衔接改革试点,编制环评等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进一步提升全国环评审批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②问:碳监测评估试点工作目前进度如何?
分析709组自然月自动监测小时数据,完成64万个场站泄露监测;建成26个高精度、90个中精度监测站点……目前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初步证实CO2在线监测具有较好应用前景、初步建立CH4泄漏检测的技术方法、初步了解温室气体时空分布规律。
下步将稳步扩大火电行业试点,推进火电机组在线监测数据自愿联网工作,提升试点工作的代表性。
③问:《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印发近一年以来,生态环境部开展了哪些工作?在完善生态环境经济政策方面还有哪些进展和下一步整体考虑?
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是企业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构建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机制的一项重要基础。生态环境部推动环保税科学核算和规范收缴,近三年纳税人享受的环保税减税优惠超过130亿元,累计推动试点维修项目200余个,涉及产值超过300亿美元,对13个跨省流域予以奖补资金80亿元……下一步将着力完善政策体系、强化政策系统,按计划推进好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环保信用评价、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方面的改革任务。
④问:十四五如何进一步加强全国噪声监测和信息发布工作,更好地满足群众对噪声污染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新实施的《噪声污染防治法》要求组织开展全国声环境质量监测,推进噪声监测自动化,统一发布全国声环境质量状况信息。还有文件要求到2025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基于此,生态环境部制定《关于加强噪声监测工作的意见》,并从四方面加强噪声监测——
全面建成声环境质量监测网:2023年底前,建成覆盖全国所有地级及以上城市功能区的声环境质量监测网;
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到2023年年底前,4个直辖市、27个省会城市和5个计划单列市率先实现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到2024年底前,其他303个地级城市实现城市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自2025年1月1日起,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实现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
全面开展区域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噪声源监测:以投诉较多的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为重点,开展声环境质量和噪声排放情况调查、监测。鼓励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管理者根据需要在相关场所开展噪声监测。工业噪声排放单位要依照法律和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自行监测并公开数据。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铁路运输企业、民用机场管理机构要依法落实噪声监测责任。
全面加强噪声监测信息发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系统建成后,全国339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将实时发布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数据。
⑤问:黄河保护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请问近年来生态环境部在黄河生态保护治理方面有哪些新进展?下一步如何落实好黄河保护法、推动黄河生态保护治理?
系统安排了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任务,推动解决流域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受理并转办群众来电来信举报2.7万件,2021年警示片曝光的175个问题已按时序进度要求整改完成144个,正在开展2.3万余个历史遗留矿山污染状况调查评价……
下一步,将强化流域工业、农业、城乡生活、矿区等污染协同治理,推进重点区域、重点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深入实施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重大工程,加快补齐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探索推进具有流域特色的生态保护治理模式,推进全流域环保信用互信互认,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域生态环境协作机制、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开展重大生态环保工程项目投融资试点。
生态环境部2023年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见附件。
相关资料下载:
2023年1月生态环境部例行新闻发布会实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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