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家评估获优!2022年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评估情况通报!
- 2023/1/18 10:0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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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 关键词:环保环保实验室
关于通报2022年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评估情况的函
各有关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
为推进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建设工作,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部组织对27个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通报如下。
参加综合绩效评估的27个重点实验室中,环境光学监测技术等5个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为“优秀”,城市空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等14个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为“良好”,化学品生态效应与风险评估等5个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为“合格”,生态工业等3个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为“较差”(详见附件)。优化整合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实验室,不再保留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对生态工业重点实验室和恶臭污染控制重点实验室给予“黄牌警告”,请依托单位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组织开展整改工作。
请各重点实验室在本次评估基础上,认真总结、深入分析,针对评估专家组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切实加强重点实验室管理和建设,进一步提升支撑生态环境科技创新和服务国家生态环境管理能力。各依托单位应继续为重点实验室的发展提供保障与支持。
附件: 2022年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1月13日
(此件社会公开)
抄送: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华东理工大学、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南开大学、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清华大学、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广东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山西大学、华中科技大学、东北师范大学、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浙江省辐射环境监测站、东北大学、深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相关资料下载:
2022年国家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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