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海南出台强制性地方标准《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2023/1/18 14:41:42
24883
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键词:养殖尾水排放水产养殖
导读:为控制海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规范海南省水产养殖环境管理、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和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6/475-2023)。
  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和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联合发布《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并将于3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了解,该标准为地方强制性标准适用于全省工厂化养殖和池塘养殖的尾水排放管理。《标准》规定了池塘和工厂化等封闭式水产养殖尾水的排放分级与水域分类、排放限值、排放要求、监测方法。重点优化调整了水产养殖尾水控制指标和排放限值,特别是对总氮、总磷提出限值控制要求,更为适应海南省生态环境管理要求。新(改、扩)建的工厂化和池塘养殖尾水排放自实施之日起执行,现有水产养殖尾水排放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其他列入各级各类环境整治目标的地区或养殖品种,实施时间严于《标准》要求的,按其规定执行。
 
  《标准》的出台将水产养殖尾水达标排放从行业自律变为刚性约束。《标准》的发布实施,是海南省水产养殖尾水监测及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重要依据,对控制海南省水产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规范海南省水产养殖环境管理、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热门评论

上一篇:建议收藏!国标、行标、地标、团标——209项2023年实施的环保标准一文汇总

下一篇:《再生工业盐 氯化钠/硫酸钠》团体标准顺利通过技术审查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