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中心

给予财政补贴!山西省9部门发文加强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

2023/2/3 15:34:39
37338
来源:环保在线
关键词:再生资源可回收物回收废弃物再利用
导读:近日,山西省商务厅等9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旨在推动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两网”融合,助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全省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
  可回收物指适宜回收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废弃物,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弃塑料瓶、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据相关统计,我国每一年可利用但未使用的废弃物价值达到250亿元,废旧钢材约300万吨左右,废旧纸张600万吨左右未再次回收利用。由于回收体系尚不健全,现阶段回收利用成本费用较高,超过了直接性制造生产。因此,建立健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迫在眉睫。
 
  近日,山西省商务厅等9部门下发《关于加强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的通知》(简称《通知》),旨在推动全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与生活垃圾收运体系“两网”融合,助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加强全省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
 
  《通知》要求,各市商务、城管(住建)、农业农村、供销部门要加强部门协作,推进生活垃圾清运体系与可回收物回收体系流程对接。在回收环节,推动建设兼具生活垃圾分类与可回收物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实行人员、场地融合,防止可回收物进入垃圾清运体系。在分拣转运环节,探索利用垃圾转运站场地设立可回收物回收分拣转运站,推动功能整合,回收分拣出来的可回收物。在资源利用环节,探索再生资源循环利用基地与垃圾处理循环经济园区设施共享,生态共生。各市城管(住建)部门要指导环境卫生作业单位、环卫工作人员,对低值可回收物进行分类收集,积累到一定量后交售给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
 
  为进一步提升各环节回收积极性,《通知》提出建立财政补贴机制,各市财政、商务部门要加大对低值可回收物回收的政策支持力度,实施公益性兜底回收,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值可回收物。
 
  鼓励有条件的地市建立低值可回收物回收财政补贴机制,出台低值可回收物补贴实施细则,明确和细化部门职责以及计量数据、补贴资金、台账制度、考核机制等,对分类、回收、转运、处置等环节补贴。采取参照生活垃圾处置费标准等举措,对本市确定的企业在本市回收利用的可回收物总量等方面给予补贴。督促企业做好与生活垃圾源头分类的衔接、回收各环节的数据统计和分品类计量,健全可核实、可追溯数据系统。
 
  省财政厅将在各地市财政补贴低值可回收物的基础上,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奖励支持。《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区县(市)级补贴为主、地市级补贴奖补和省级适当奖励的全省低值可回收物补偿机制。

热门评论

上一篇:丽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江气象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下一篇:《四川省生态环保技术2021年度白皮书(大气环境领域)》正式印发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