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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2023/2/8 7: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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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
关键词:环保督查
导读: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十三、十四、二十三、四十六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完成情况的公示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十三、十四、二十三、四十六项整改任务已整改完成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贵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有关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2月7日至2月2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生态环境厅反映。联系电话:0851-85827837;地址:贵阳市南明区遵义路59号。
 
  附件:
 
  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2.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四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二十三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5.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四十六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表
 
  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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