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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

2023/2/28 9: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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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关键词: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监测遥感调查技术
导读:为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工作,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近日发布《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关于公开征求国家生态环境标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工作,我部组织起草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建议。请于2023年3月30日前将意见书面反馈我部,意见的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联系人:生态环境执法局吴强
 
  电话:(010)65646334
 
  传真:(010)65646335
 
  邮箱:hjjqy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姚延娟
 
  电话:(010)58311561
 
  传真:(010)58311501
 
  邮箱:yaoyj@secmep.cn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永丰产业基地丰德东路4号 (邮编:100094)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
 
  3.《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管遥感调查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3年2月23日
 
  (此件社会公开)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2.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3.淮河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4.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5.珠江流域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6.松辽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7.太湖流域东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8.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9.中国环境监测总站;10. 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11. 生态环境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12.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13. 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14. 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15. 生态环境部环境规划院;16. 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17. 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18. 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19.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20.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21. 清华大学环境学院;22. 北京大学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23. 北京师范大学地理科学学部;24.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25. 中国科学院空天信息创新研究院;26. 中国遥感应用协会;27. 中国地理学会环境遥感分会;28. 航天数维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部内征求法规司、水司、海洋司、监测司、应急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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