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政策解
- 2023/3/17 10:10:19
- 20039
- 来源:泉州市人民政府
- 关键词:测量体系计量技术
一、出台背景
计量是实施质量强市、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具有战略性、先导性和基础性作用。2016年我市出台《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13-2020年)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6〕37号),引导全市计量科学发展。近年来,我市计量发展成效显著,取得国家校准实验室项目56项、省地方计量技术规范3项。市县两级法定计量技术机构分别建立128项、115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标数量位居全省地级市前列。
2021年12月31日,国务院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国发〔2021〕37号),这是国务院第二次出台计量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计量工作的高度重视;2022年7月14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闽政〔2022〕20号),部署落实国家规划。为积极服务和融入泉州新发展格局,加快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全面提升计量技术水平与服务能力,我市研究制定了《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推进“海丝名城、智造强市、品质泉州”建设,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夯实计量技术基础、强化计量应用服务为重点,集聚各方资源和力量,加快构建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全面提升计量技术水平,增强计量对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技术服务能力建设,为全方位推进泉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计量支撑和保障。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初步建立,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计量测试服务能力基本覆盖重要产业发展领域,适应新时代的量值传递和溯源体系进一步完善。全市社会公用计量标准260项,比增22%,市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达145项以上,净增28项;建成省级以上产业计量测试中心2个以上;主持及参与制修订国家计量技术规范,实现零的突破;全市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覆盖率达92%。
到2035年,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基本建成符合时代发展需求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关键领域计量技术取得突破,综合实力跻身全省前列。
四、重点任务
一是促进计量科技创新发展。在食品加工、纺织鞋服、机械装备、建材家居、石油化工、茶叶产业等传统优势产业上,加大计量科技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研究;在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与新医药等新兴产业上,强化计量溯源技术研究,如网联化、智能化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效能;加大计量在装备制造、生物医疗、智能化等方面科研立项,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强化计量数字化服务能力,开展水、电、气表等民生领域以及能源计量数据采集、应用研究,加强计量检定信息化建设,推动计量数字化转型。二是推进计量应用能力提升。在服务装备制造产业重点开展装备智能制造、“数控一代”领域计量技术研究与应用;在食品加工产业探索建立茶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在支持建材家居、石油化工等传统产业转型推进计量标准智能化、网络化技术研究,开展多参数、远程、在线检测方法及设备的研究与应用;在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上,重点围绕新材料计量、标准和产品评价,开展计量测试研究与应用;在能源资源和环境计量领域,强化绿色低碳计量服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福建省能源计量中心(泉州)建设工作,支持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在服务民生、安全计量领域,不断提升医疗卫生、贸易结算、环境监测、安全防护等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领域的量值溯源能力,提升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覆盖率。三是加强计量技术体系建设。构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推动全市计量技术机构协同、错位发展,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建立企业最高计量标准,加快推进技术机构建设。市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加强基础能力、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建设适应本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所需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县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立足为社会提供基础性、公共性量值传递与溯源服务,形成层次分明、链条清晰的计量校准基础设施网络;加快推进计量人才队伍建设、保证专业技术人员充足配置;发挥质量基础设施协同作用,强化计量技术交流合作。四是推进计量监管提质增效。从民生计量、诚信计量分类监管和能源资源计量管理等方面,提升计量法制水平,围绕人民群众日常生活中的计量难点、痛点,严厉打击计量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营秩序,构建良好营商环境。依托省市场监管智慧应用一体化平台,积极打造新型智慧计量监管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为确保计量发展规划落到实处,《实施意见》从财政、技改、投资、税收等要素予以强力保障。要求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大计量专项资金投入,增强经费保障能力,将公益性计量工作所需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预算。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改造、提升,强制检定以及计量专项监督抽查等工作所需经费给予必要保障。对涉及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发展、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相关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体系、计量监督管理体系给予支持。对批准筹建的国家级、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计量科研重大项目和科技创新平台,统筹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和相关政策予以重点支持。鼓励社会各方对企业计量发展的资金投入和支持,健全激励企业增加计量投入的普惠性政策体系,对企业新购置的计量器具,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原标题:《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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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计量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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