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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3/3/22 10:4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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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延安市人民政府
关键词:计量体系计量能力测量体系
导读:近日,延安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要求到2035年,市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大幅增强,综合实力达到陕西省先进水平。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延安市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1〕3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2〕23号),《延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延安市经济发展着力点和民生重点需求,强化计量科技创新,充分调动各方资源和积极性,形成全市共建、共治、共享的计量发展新格局,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计量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高品质生活的地位和作用日益突显,协同推进计量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计量服务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新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30项以上,建立市级最高计量标准达到130余项,强检项目建标覆盖率达到80%。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新增注册计量师40名以上、新增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考评员、计量标准考评员10名以上。主导或参与制修订地方计量技术规范5项以上,诚信计量示范单位达到500家,全市强检计量器具检定覆盖率达到90%。
 
  到2035年,全市计量科技创新水平大幅提升,计量服务保障能力大幅增强,综合实力达到全省先进水平。计量体系和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建成满足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现代先进测量体系。
 
  二、强化计量基础研究,推动创新驱动发展
 
  (一)强化计量基础与应用技术研究。充分利用高校基础理论优势,强化与高校合作,开展测量不确定度、测量程序与有效性评价、计量作用机理和效能评价等理论研究。围绕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材料、新能源、先进制造和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领域,加强与延安能源化工(集团)公司、延安炼油厂、石化厂等企业,科研院所,中国计量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的合作,开展计量测试与应用技术研究。逐步实现大流量、压力变送器在线检测科研成果转化,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延安大学、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二)积极参与新型量值传递溯源技术研究。积极参与无人机、工业机器人、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和5G通信等高新技术在产业计量溯源领域的研究与应用。强化计量数据的溯源性、可信度和安全性,规范计量数据使用,推动计量数据安全有序流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三、强化计量应用,支撑重点领域发展
 
  (三)服务新型基础设施。适应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项目要求,紧扣产业发展检不了、检不全、检不准难题,加强关键计量测试技术、测量方法研究,加大计量标准的推广应用力度。引进电动汽车充电桩、电子停车计时收费等先进的检定仪器设备。增强促进新型基础设施的技术支撑能力,实施新型基础设施计量支撑计划,开展新型基础设施计量基础能力提升行动。(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
 
  (四)服务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围绕延长石油集团采油采气、能源化工、装备制造、光伏玻璃生产、卷烟制造、煤炭开发等传统产业和节能环保、清洁生产、清洁能源等绿色产业,建立产业发展急需的高准确度和高稳定性计量标准,为我市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全溯源链、全产业链、全寿命周期并具有前瞻性的计量技术服务。(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
 
  (五)服务高端能化引领高质量发展。以洛河经济带的能源化工产业链为重点,着眼国家现代能源经济示范区,坚持能源清洁化、低碳化、高效化的发展思路,加快建立能源领域计量标准,提升能源计量服务能力,助力能源行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
 
  (六)服务现代化农业。围绕国家级洛川苹果批发市场、中国农批延安农产品批发大市场等专业市场配套物联网和信息化平台,加大计量技术服务向农产品种植领域延伸,持续提升农业农村领域计量服务水平。加强农机、化肥、农药等农资生产领域计量标准建设,提升农资产品检定能力,推进农业绿色循环发展。强化对农产品种植、生产、加工、存储、物流、贸易等提供全链条计量服务,助力我市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建立健全碳排放计量标准体系,加强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领域用能监管,拓展用能产品能效标识检测技术服务。建立碳排放计量审查制度,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实现环境监测类仪器在线、便携、快速计量检测,强化碳计量要求,助力延安成为中西部地区低碳发展的领军城市。(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八)服务数字经济发展。推动5G、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5G网络建设,拓展5G场景应用,推动工业、农业、服务业向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开展计量与现代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以及产业数字化科研生产平台联动,为资源开发、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重点行业提供计量支撑,提升数字产业的计量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
 
  (九)服务大众健康与安全。推进医疗健康和民生领域计量服务体系建设。围绕医疗器械、疫病防控、康复理疗设备等领域,开展相关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提升检定和校准技术能力。围绕地质灾害、地震、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等自然灾害防御中的计量保障需求,建立快速响应、精准可靠的计量应急救援保障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计量能力。加强危险化学品、矿山、建筑施工、地质勘查、辐射防护等安全领域相关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和计量溯源能力建设。加强公共安全领域计量服务体系建设,推进测速装置、交通安全监管设备、刑事技术产品等计量测试基础设施建设及技术机构能力提升,保障公共秩序及社会安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体育局、市公安局、市行政审批局)
 
  (十)服务交通运输行业。加强对交通运输方面计量器具的计量服务能力建设,提升计量对交通运输行业的技术保障能力。重点强化治超治限等方面先进专用测量仪器的计量检定校准服务,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完善交通运输行业专用仪器设备的量值传递溯源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交通局)
 
  四、强化计量能力,提高服务质量
 
  (十一)加强计量标准建设。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强制检定工作需要,科学合理规划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重点围绕医疗卫生、安全防护、环境监测、贸易结算、行政执法、司法鉴定、食品安全等领域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填补我市量值传递空白,提高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覆盖率。督促各级依法设置的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建立、改造、升级一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自主建立最高计量标准,采用先进计量器具,提升生产工艺过程控制、产品质量升级的相关计量技术支撑。〔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
 
  (十二)加强计量技术机构建设。各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要着眼长远规划,立足为社会提供基础性、公共性的量值传递与溯源服务,落实好强制检定职责,强化民生计量、法制计量保障。鼓励、支持各专业计量技术机构、第三方计量技术机构充分发挥各自计量资源优势,协同服务、协同创新,构建优势互补、优质高效、功能完备、开放共享的计量技术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十三)加强计量人才队伍建设。依托法定计量检定机构,加大注册计量师制度宣传力度,组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企事业单位从事计量技术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注册计量师考试。邀请高层次多类别计量专家进行计量业务技能培训,强化培训,扩展计量技术人才业务知识面。加强计量领域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管理和计量专业职称评聘工作。积极参加国家级、省级计量比对和计量技能竞赛,组织开展市级计量技能竞赛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技能的良好氛围,培养建设一批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的计量专业技术队伍。建立市级计量技术专家库,支持科技人员开展多层次计量交流合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市场监管局〕
 
  (十四)完善企业计量体系。强化企业计量技术基础建设,鼓励企业建立符合要求的计量实验室和计量控制中心,在生产加工、工艺控制、产品检验等关键过程合理配置计量器具,实现对生产过程的精确控制和计量检测数据的有效应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建立企业计量技术能力自我声明制度,推广开展工业企业计量标杆示范。利用计量优势资源,深入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中小企业计量伙伴计划”等活动,提升产业链相关中小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落实新购置计量器具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
 
  (十五)推动区域计量协调发展。积极发挥计量、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等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协同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一体化质量基础支撑服务。推动计量与标准、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相互参考借鉴和共享共用,以精准计量推动标准数据和方法的科学验证强化检验检测、认证认可领域计量溯源性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突破计量服务市场的区域壁垒,推动形成有利于公平竞争和要素自由流动的统一开放市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十六)服务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科学调配现有计量检定专业技术资源,加强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探索“一站式”服务工作模式,以“五个一”服务模式为建设重点,即制定一个统筹规划,建设一个共享平台,实现一个受理窗口,提供一揽子服务,推动一个结果通行,为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微型企业提供计量基础设施相关服务,使企业减少技术和管理成本,助推企业提质增效。(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五、加强监管能力,提升监管效能
 
  (十七)提升法制计量水平。认真做好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修订后的工作衔接和宣传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强制管理计量器具目录。积极参与地方计量技术规范修订、实施和效果评估。〔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
 
  (十八)推进计量监管制度改革。坚持一般监管与重点治理相结合,落实计量器具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包含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内的监管措施,提升计量监管效能。积极参加和主导省级计量比对,大力宣传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规范量和单位的使用。落实市场主体计量风险管控主体责任,强化计量风险防范意识,快速有效处置计量突发事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
 
  (十九)加强民生计量监管。优化民生计量服务,落实计量惠民工程。加强供水、供气、供热、电力、生态环境监测等相关计量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基层民生计量保障能力。围绕食品安全、公平贸易、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生态环境等领域的计量监管需求,加强计量器具强制检定能力建设。对集贸市场、加油加气充电站、餐饮业、娱乐业、商店、眼镜店等民生领域组织开展常态化专项监督检查。加强落实涉水领域监管责任,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建立粮食购销领域计量监管长效机制,开展常态化专项监督检查。加强对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管。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强化乡村民生计量保障,加大对涉农类计量器具和农资类定量包装商品的计量监管和保障力度,推动计量技术服务向农村地区延伸。推动民生计量工作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快速查处民生计量投诉举报,建立舆论、行业、群众多管齐下的民生计量社会监督机制。〔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卫健委〕
 
  (二十)推进诚信计量分类监管。持续推进和完善诚信计量体系建设,建立以经营者自我承诺为主、政府部门推动为辅、社会各界监督为补充的诚信计量管理模式。在集贸市场(商超)、加油(气)充电站、餐饮娱乐场所、医院、眼镜制配场所等领域全面开展诚信计量行动,强化市场经营主体责任,推行经营者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开展诚信计量示范活动。加强计量数据归集共享,完善信息公开机制,促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强化对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用仪器设备的计量溯源性要求,保障测试结果的可信度。〔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六、保障措施
 
  (二十一)组织保障。坚持市政府对计量工作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全市计量工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计量工作,把计量事业的发展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任务,纳入到本区域总体规划,及时研究制定辖区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规划,协调解决计量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二十二)政策保障。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计量服务快速增长的需要,将公益性计量所需工作经费纳入本级预算。支持计量科技创新,对批准和筹建重点实验室、产业计量测试中心等项目予以重点支持。强化计量专业技术人才引进,有计划招录计量领域专业技术人才。〔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
 
  (二十三)机制保障。建立全市计量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统筹协调和工作推进,构建上下联动、横向协同、跨系统跨部门贯通的计量工作机制,形成计量工作合力。集聚各方资源和力量,共同推动现代先进测量体系建设。〔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
 
  (二十四)抓好落实。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和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将计量工作纳入质量工作和政府目标绩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市市场监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实施方案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和监测,坚持定量与定性、客观评价与主观评价相结合,通过第三方评估等形式开展中期评估、总结评估,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市政府。〔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市场监管局〕
 
  原标题:延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计量发展规划(2021—203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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