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进黔西南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 2023/4/10 13:15:50
- 11226
- 来源: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气象监测气象预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国发〔2022〕11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贵州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黔府发〔2023〕1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我州气象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发展目标
到2025年,气象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健全,气象基础设施更加先进和完善。气象灾害监测率提升到90%;气象预报时空分辨率分别提升到1小时、1公里,预报准确率和预警提前量分别提升到85%和120分钟以上;气象灾害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年均GDP占比控制在0.5%以内,气象服务保障能力显著提高。到2035年,与全省同步建成科技先进、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与全省同步实现以智慧气象为主要特征的气象现代化,气象发展环境更加良好,气象与经济社会各领域深度融合,气象服务能力和效益大幅提升。
二、加强气象基础能力建设
(一)建设地空天立体精密气象监测体系。实施雷达补盲建设、地面气象站优化升级、新建地基垂直观测系统、推进卫星观测资料应用等能力提升工程,推进交通、水务、水文等专业气象观测网共建共享共用,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推进多源数据融合应用。2023至2025年,更新或新建六要素自动气象站17个、四要素自动气象站51个,实现乡镇多要素自动站全覆盖;建设微型智能气象站90个、单雨量自动气象站7个。新建X波段天气雷达2部、北斗导航自动探空站1个、北斗中继站1个、北斗水汽观测站7个、地基遥感垂直观测系统1套、通量塔1个;升级或新建雷电观测系统3套。逐步完善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显著提高气象数据供给能力。(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务局、州水文水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构建精准气象预报系统。推进适合本区域的中尺度数值预报模式研究和应用,发展1公里空间分辨率、分钟级更新的气象智能网格预报业务和延伸期灾害性天气预报业务,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2023至2025年,建立1公里智能网格预报业务、短时临近预报预警业务,开展气象预报预警关键技术攻关,实施现代气象业务客观预报技术建设,基本实现乡镇和重点行政村定时、定点、定量的精准预报预警。(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发展精细气象服务系统。推进气象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提高个性化、定制化气象服务水平,推动气象服务向高品质和多样化升级。推进气象部门与各类服务主体的深度合作,促进气象深度融入经济社会各行各业和公众日常生活,全面提高气象服务效益。2023至2025年,推动基于5G信息技术的支撑系统建设,拓展新媒体气象服务业务,逐步实现基于场景、基于位置、基于影响的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工业和信息化局<州大数据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强化现代气象基础支撑。加强基层台站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气象现代化信息网络和高性能算力建设,全面提升气象高质量发展支撑保障能力。2023至2025年,完成气象信息网络升级改造和兴义市气象防灾减灾中心及附属设施建设,完善州本级和5个县级气象台站基础设施,升级4个气象台站综合业务平台,改善2个台站气象探测环境。(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一)提升气象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建设分灾种、分行业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立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机制,推进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州、县(市)多部门应用、多手段共享;构建精准直达、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预警信息发布体系。2023至2025年,推动气象预警信息全媒体融合发布“一张网”建设,逐步提升预警信息精准靶向发布能力。(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应急局、州水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黔西南广播电视台,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提升气象灾害防御应对能力。推进气象灾害防御法律法规、政府规章的贯彻落实和技术标准的应用。健全以气象灾害预警为先导的部门应急联动和社会响应机制,推动各行业和社会公众积极防御、主动避灾。探索实施村寨(社区)气象防灾减灾达标建设,提升抗灾能力。完善州、县(市)气象应急保障设施,加强应急演练,提升气象应急保障能力。2023至2025年,将气象防灾减灾工作纳入各级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将气候可行性论证纳入重大规划、重大建设项目的审查内容;推进气象科普场馆建设,加强气象科普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意识和能力;建设州级移动式气象应急保障系统。(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应急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科技局、州自然资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建设安全高效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体系。完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体系,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和安全监管机制。推进州、县(市)人工影响天气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增加、改进地面机动作业力量,建设智能识别、科学指挥、精准作业、定量评估的业务体系。2023至2025年,建设1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专用雷达,建设5部激光雨滴谱,完成19套作业装备自动化改造,新建、迁建、改造15个炮站。(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发展改革委、州应急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防雷减灾工作。将防雷减灾安全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安全监管考核,建立防雷安全监管部门行业协调机制,压紧压实生产经营单位防雷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雷电灾害风险物防、技防、人防能力建设,开展雷电灾害风险区划,强化雷电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调查鉴定。(责任单位:州应急局、州气象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市场监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提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气象保障能力
(一)提升气象为农服务能力。把气象设施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发展智慧农业气象服务业务,提升粮食生产和十大特色产业全过程、全链条气象服务能力。建立农业与气象服务联动机制,开展农业产业气候区划,逐步建立特色农业产业气象服务体系。开展直通式农业气象服务和农产品气候品质认证,打造优质气候农产品名片,助农畅销。完善行政村气象信息传播网络,提高农村气象灾害防御能力。2023至2025年,完成农业智慧气象服务系统的部署应用,开展粮食安全专题气象服务,构建分灾种、分作物、分环节的粮食生产气象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州农业农村局、州气象局、州乡村振兴局、州烟草专卖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提升交通安全气象保障能力。建立交通气象共建共享、协同发展机制,加快交通气象站网建设,开展以高速公路、高速铁路、主要水运通道、主要航线为重点的交通运营和安全保障气象服务。做好重大交通建设项目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开展多式联运物流全链条专业气象服务。2023至2025年,完成智慧交通气象服务平台部署应用,试点推进交通气象观测站建设。(责任单位:州交通运输局、州气象局、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提升旅游产业化气象支撑能力。充分发挥黔西南旅游气候资源优势,围绕“康养胜地、人文兴义”城市定位,深入挖掘“黔西南·中国四季康养之都”品牌价值,持续打造“中国天然氧吧”“气候宜居城市”“旅游避暑地”等气候生态品牌,带动相关产业大发展。推动气象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基于场景和影响的旅游气象服务业务。2023至2025年,开展山地旅游与康养特色等气候资源评价,为创建万峰林国家5A级旅游景区和实现4A级景区县(市、新区)全覆盖提供气象支撑,助力国际山地旅游目的地建设。完善基于场景和影响的智慧旅游气象服务系统,为康养度假、山地旅游、乡村休闲、文化体验等旅游新业态提供精细化气象服务。(责任单位: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州气象局、州农业林业科学研究院,各县〔市〕人民政府)
(四)加强水资源和能源安全气象保障服务。为水资源开发利用、水旱灾害防御规划和工程建设开展气象风险影响评估和可行性论证。开展水库蓄水、江河防洪科学调度精细化气象服务,提升水库集水区人工增雨能力。强化风能、太阳能、水能等气候资源评估在清洁能源开发中的应用,提升能源安全气象保障能力。开展油气管网工程建设和油气运输气象保障服务。2023至2025年,建设盘江流域气象中心,完善主要航道气象、水文监测设施,建设雨情水情气象服务系统,提升南北盘江红水河流域防汛和航运安全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开展能源调度气象服务业务。(责任单位:州水务局、州水文水资源局、州气象局、州能源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五、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一)增强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能力。加强气候变化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建立气候安全早期预警业务,强化应对气候变化科技支撑。建设生态气象监测网络和生态质量气象评估体系,开展温室气体观测及碳中和监测评估业务。2023至2025年,建设高光辐射观测站1个、植被及物候自动观测系统1套、遥测式自动土壤水分观测站1个、通量观测站1个,建设生态气象观测站3个。(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文化体育广电旅游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强化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保障。提升生态系统结构、功能、演化的遥感监测评估能力,发展生态保护和修复气象服务业务,提高重污染天气和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气象保障能力,为城市空气质量管控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充分挖掘气候生态资源价值,开发优质生态气象服务产品,推动立体气候资源向绿色经济产业转化。2023至2025年,开展卫星遥感火险监测服务和生态演变监测评估服务业务,不断增强生态气象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州气象局、州生态环境局、州林业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六、加强气象科技创新和人才队伍建设
(一)增强气象科技创新能力。围绕滇黔准静止锋、西南热低压等高影响天气系统,建设气象科研团队和实验室。加强灾害性天气预报、人工影响天气等重点领域核心技术攻关,相关研究纳入州科技计划予以支持。完善激励措施和考核评价体系,激发气象科技创新活力和动能。2023至2025年,以智慧气象、预报预警核心技术攻关三年行动为抓手,组建气象科研团队,不断增强气象科技支撑能力。(责任单位:州科技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建立气象人才评价体系,推动气象人才队伍转型发展和素质提升。实施新时代气象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计划,培养造就气象领域领军人才、州管专家。(责任单位: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七、强化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工作机制。深化黔西南州人民政府与贵州省气象局战略合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气象质量发展的统筹部署,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目标任务,加强协调指导,形成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合力。(责任单位:州直相关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
(二)加强支撑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支持,加大地方配套资金投入,将地方气象高质量发展所需的人工影响天气、乡镇自动气象站维持、防雷安全监管、天气预报影视制作等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全面落实气象干部职工地方津贴补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气象局,各县〔市〕人民政府)
(三)加强监督落实。各级政府要定期开展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专项督查,对任务落实情况跟踪问效,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县(市)政府年度高质量发展考核和评估,确保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各级人民政府)
黔西南州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0日
原标题:黔西南州人民政府关于推进黔西南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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