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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海岛——海南省“无废城市”建设稳步推进中

2023/5/26 14:2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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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环保在线
关键词:无废城市固废处理
导读:近年来,海南省多方发力、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强化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稳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近日,海南省生态环境厅举行2023年“环境日”媒体见面会。今年是海南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五周年。近年来,海南省多方发力、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强化固体废物处置处理,稳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
 
  近年来,海南省经济社会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先后确立热带雨林国家公园、清洁能源岛和清洁能源汽车推广、“禁塑”、装配式建筑、“六水共治”、博鳌零碳示范区6项标志性工程。全省清洁能源装机比重达74%,大幅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22年新能源汽车市场渗透率达42.1%,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占比攀升至10.5%,分别位居全国第一和全国第二位。装配式建筑面积在连续四年倍增后,2022年装配式建筑应用面积在当年全省新增建筑中占比达64%。实施全国首部“禁塑”地方性法规,重点行业场所生物降解塑料替代品占有率提升至81.6%。以滚动实施标志性工程引领能源、交通、建筑重点领域绿色发展,同时从无到有培育风电装备制造、装配式建筑、全生物降解塑料等新兴产业,释放绿色产业新机遇。
 
  见面会上,相关负责人介绍了海南省“无废城市”建设情况。2022年4月,海南省海口、三亚纳入了全国“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昌江黎族自治县参照“无废城市”建设要求一并推进。
 
  与此同时,海南省制定印发了省级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年10月20日印发《海南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提出到2025年,海口、三亚、儋州、三沙4个地级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全面完成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其他市县结合实际参照建设指标适时推进的工作目标;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主要任务、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指导各市县制定本行政区域“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目前三亚市、海口市、昌江黎族自治县、儋州市、三沙市均已印发出台实施方案,同时琼中黎族自治县、五指山市等市县在省级工作方案印发后谋划推动本地区“无废城市”建设。
 
  据见面会介绍,截止目前,海口、三亚等地“无废城市”建设均有所进展。
 
  海口市:根据《海口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该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16个二级指标和50个三级指标组成。2022年,海口市设定的47项具体指标已完成16项,其中在垃圾分类处理、农业废弃物回收等方面成效突出。
 
  三亚市:根据《三亚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该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由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51个三级指标组成。2019年,三亚市入选全国首批“11+5”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截至2021年底,三亚市已形成了9大模式,其中塑料污染综合治理、“无废”理念传播、循环经济产业园建设、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四大模式被生态环境部推选为典型案例。2022年,三亚市设定的51项具体指标已完成19项。其中医疗废物应急处置、社会源危险废物管理、重点场所禁塑等方面成效突出。2023年3月,印发《三亚市2023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年度工作任务;4月印发《三亚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建设实施方案》,旨在打造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三亚范例。
 
  昌江黎族自治县: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该县设置了由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48个三级指标组成的“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并分解下达至各有关部门,同时建立了“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信息统计制度。2022年昌江县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危险废物和建筑垃圾、矿区生态修复持续发力,形成了三大“无废城市”建设经典模式,具备一定的推广应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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