氮氧化物排放限值“腰斩”!江苏省《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
- 2023/7/24 10: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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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 关键词:大气污染物垃圾焚烧
关于征求《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于2022年6月向各有关单位征求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并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生活垃圾焚烧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现再次征求你们意见,请于2023年8月18日前将修改意见(书面和电子版)反馈我厅,无意见也请盖章反馈。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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