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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1年丨青岛市建设用地污染土壤转运管理办法(试行)

2023/8/24 15:2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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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青岛市生态环境局
关键词:土壤污染固废转运
导读:《青岛市建设用地污染土壤转运管理办法(试行)》发布,该办法适用于在青岛市内转运或跨市转运的污染土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为加强建设用地修复施工活动污染土壤转运的监 督管理,防范二次污染,根据多份有关文件的相关要求,2023年6月末,《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青岛市建设用地污染土壤转运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下称“办法”,办法全文见附件)正式制发。该办法适用于在青岛市内转运或跨市转运的污染 土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经鉴定属于危险废物的,应当依照危险废物相关法律法规和 标准的要求进行处置,不适用本办法。
 
  另,本办法已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试行期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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