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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中华环保联合会征集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

2024/3/29 9: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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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环保联合会
关键词:美丽中国流域治理
导读:据悉,中华环保联合会正在征集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包括但不限于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湾区、美丽山川、美丽工厂、美丽湿地等美丽系列案例,结果将在中华环保联合会品牌论坛上集中发布。
  近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发布《关于征集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的通知》,征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湾区、美丽山川、美丽工厂、美丽湿地等美丽系列案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案例、绿色低碳发展创新(技术)案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案例、美丽中国建设基层治理创新案例、自由贸易试验区绿色创新案例、美丽中国建设规划、政策与理论研究等实践创新案例等。
 
  征集结果将在中华环保联合会品牌论坛上集中发布,同时颁发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入选证书、铜牌。
 
  下面是原文↓
 
  关于征集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和《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积极推进开展“美丽系列”建设和“打造美丽中国建设示范样板”工作,认真总结各地区、各有关单位探索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家园的实践经验和成果,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提供案例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经研究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入围案例将在中华环保联合会品牌论坛上做首次发布并在国家级媒体上展示。请各有关单位积极申报,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内容
 
  包括但不限于美丽城市、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美丽海湾、美丽湾区、美丽山川、美丽工厂、美丽湿地等美丽系列案例;减污降碳协同创新案例、绿色低碳发展创新(技术)案例、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案例、美丽中国建设基层治理创新案例、自由贸易试验区绿色创新案例、美丽中国建设规划、政策与理论研究等实践创新案例等。
 
  二、征集原则
 
  征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和自愿的原则,征集全过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征集对象
 
  各级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个人承担的美丽中国建设实践项目或技术,均以单位名义申报。
 
  四、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个人)填写《美丽中国建设实践范例申报表》(见附件);
 
  2、填写要求:
 
  (1)申报案例应主题明确、主旨清晰、层次分明,资料翔实可靠,突出实际成效;
 
  (2)案例应兼具较好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具有一定的示范价值,适于公开推广;
 
  (3)填写应采用记叙性语言撰写,可附带有关数据、图表、图片等,说明详实,图片清晰,符合印刷出版要求。
 
  五、案例运用
 
  1、征集结果将在中华环保联合会品牌论坛上集中发布,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编印《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集》(每个单位2册);
 
  3、颁发美丽中国建设实践案例入选证书、铜牌(论坛期间颁发);
 
  4、在中华环保联合会、公众号以及相关媒体上宣传推广。
 
  六、征集流程
 
  1、请于2024年6月30日前,将《美丽中国建设实践范例申报表》提交至cnjg@163.com;
 
  2、组织专家对案例进行评选。
 
  3、评选标准在参考《美丽中国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的基础上兼顾经济、社会的发展成效。
 
  附件:美丽中国建设实践范例申报表
 
  中华环保联合会
 
  2024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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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下载: 美丽中国建设实践范例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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