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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出台

2024/8/22 15:3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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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梁河县人民政府
关键词:农村污水生活污水处理
导读:《梁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近日正式印发,将因地制宜实施治理,确保“十四五”末全县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60%以上,全面消除因生活污水排放引起的农村黑臭水体。
  为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短板,全面提高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进一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云南省梁河县人民政府制定了《梁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下称《方案》),将按照全省“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决策部署,到2025年,梁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60%以上,全面消除因生活污水排放引起的农村黑臭水体,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等现象基本消除,全县“千万工程”示范村按期完成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
 
  攻坚行动时间为2023—2025年,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全面攻坚。因地制宜,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工作,完成各年度任务指标。(2023年1月—2025年12月)
 
  第二阶段,检查评估。评估工作按年度开展,县级每年12月10日前对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自查评估,形成自评报告报州工作专班进行抽样复核;州工作专班于12月20日前完成复核,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并督促整改。
 
  第三阶段,巩固提升。全面聚焦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逐一制定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全面整改,整改完成后报州工作专班进行复核销号。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做到立行立改、边督边改;不能马上整改到位的倒排工期、明确责任人,按照整改措施全力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整改,原则上6个月内完成整改。
 
  第四阶段,总结推广。县直有关单位及各乡镇要积极总结治理工作中的措施成效,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方案》提到,将因地制宜实施治理,确保“十四五”末全县生活污水治理率力争达到60%以上,全面消除因生活污水排放引起的农村黑臭水体;村庄内“污水横流、乱排乱放”等现象基本消除。具体工作措施涉及完善管网收集、推进集中式污水设施处理、最大限度开展资源化利用、畜禽养殖废水处理、制定“一户一策”五方面。管网方面,梁河县将逐步完善城市及乡镇周边农村生活污水管网干管、支管、毛细管建设,对水生态环境敏感区村庄及靠近城市周边且具备纳管条件的村庄应接尽接;鼓励具备条件的坝区村庄农村生活污水纳管并入城镇污水管网。
 
  《方案》鼓励社会资本采用合法合规的商业模式参与建设运营,因地制宜合理选择集中式、分散式等模式,推动厂网一体化、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兼顾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探索一体化管理新机制。可协调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和污水治理。推动农村厕所革命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具备条件的村庄要积极推动卫生厕所改建与生活污水治理一体化建设,暂时无法同步建设的应为后期建设预留空间。推进农村厕所尾水有效治理,因地制宜推广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和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等模式,鼓励联户、联村、村镇一体治理,定期对化粪池(储粪池)粪污进行清掏,逐步推动厕所粪污就地资源化利用,避免厕所尾水直排。
 
  加强资金保障方面,《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要积极向上争取相关项目及补助资金,同时充分整合财政、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民族宗教等部门项目资金,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乡镇要认真履行属地主体责任,主动对接,落实好年度目标任务。
 
  原标题:梁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梁河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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