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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无可阻挡反思方式创造“治水奇迹”

2013/5/31 10:2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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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治水 水环境 环境保护
导读:hbzhan内容导读:水,是一个城市的发展之根,是城市的血脉。近几年来,全国各地一直在推进水环境建设。治水,是实实在在的发展工程,也是民生工程。让家门前的水更清,周边环境更,这是咱们老百姓共同的期待。
  hbzhan内容导读:水,是一个城市的发展之根,是城市的血脉。近几年来,全国各地一直在推进水环境建设。治水,是实实在在的发展工程,也是民生工程。让家门前的水更清,周边环境更,这是咱们老百姓共同的期待。



公众参与治水无可阻挡 反思方式创造“治理奇迹”
  
  中国治水,向有堵、疏之争。从已有文献看,华夏文明的创始人之一大禹,不是一名水利工程师,而是一名政治家。他与父亲鲧的“堵疏之争”,不是治水方略之争,而是治国大政之争。华夏文明的奠定,以疏导胜出,说明中国曾经产生过极其高明的政治哲学。
  
  宏观而言,中国是个缺水的国家,同时也是水污染严重、水资源使用效率低下的国家。为了长治久安,水利建设当属必要。但是,一项公共建设,有利就有弊,利弊得失谁说了算?治水方式,早期的运动治水不可取;演变至今日,暗箱操作,利益集团治水,同样不能不引起人们的担忧。
  
  反思治水方式创造“治理奇迹”
  
  亚运期间水质得到明显改观的广州河涌如今再次返黑返臭,整治效果不稳定,水质时好时坏,已成为全国多地多河流治理的现状。治水之难,并非广州一隅的问题,而是全国的普遍性难题,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网民吁求环保局长“下河游泳”了。
  
  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的直接结果就是“不惜一切代价”创造“奇迹”。在我国,这样的治理模式屡试不爽,类似的“治理奇迹”比比皆是。这就是“运动式”治理模式,“举全×之力”想不创造奇迹都难。但是,这一治理模式的弊端是显而易见的,“全×之力”不可能只做一件事,纳税人的钱不可能只投入一个项目,力量总有薄弱之时,资金总有殆尽之刻,高潮之后注定会有低潮,这是亘古不变的自然规律。
  
  这样的现实提醒政府部门亟需反思治水方式,应将重心放在加强对源头污染的截流与监管,不要再把治水变为一项急于兑现的政绩工程了。
  
  反思当前的治水方式,首先需要将“运动”转为“常态”,需要的是持之以恒和常抓不懈,不要等到“乱世”或“重要时刻”才想到用“重典”,要把一把手下河游泳升级为一种常态要求,甚至是在水污染治理上引入“一票否决制”。其次,充分发挥治水的“以点带面”作用,时刻铭记个别成功不等于整体成功,更不能躺在“治水奇迹”的功劳簿上不思进取,唯有整个水系统都得到治理,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治水奇迹”。再次,要把水治理与社会治理结合起来。
  
  说到底,环境治理要取得明显进步,不仅需要各级政府的决心,更离不开公众的参与和监督。如果没有充分的公众参与,无论是项目环境评价也好,还是环保考核挂牌督办、一票否决也好,这些考评方式都可能被打折扣,甚至于不了了之。
  
  让环保拥有“一票否决”权
  
  这些年,民众对环境现状的不满和要求改善环境的呼声,屡屡通过请环保局长“下河游泳”的悬赏表达出来。环境被污染,环保局长当然难辞其咎。然而治污先治官不仅意味着整饬治污不力的环保局长,更意味着追责地方主官。
  
  今年起,广东推行环保考核,受督办的地方政府若整治污染不力,考核时将“一票否决”。省环保厅相关发言人称,地方政府对彻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起着关键作用,督办的目的是倒逼地方政府进行整治。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广东首推环保考核,并对地方政府治污不力实行“一票否决”,可谓抓住了治理环境污染的“牛鼻子”。治污不力而一票否决地方政府,用形象的比喻,叫做治污先治官。但是,先污染后治污,毕竟已是亡羊补牢,“一票否决”是否真能解决环境污染之困,还有待时间和实践的考量。
  
  “一票否决”固然是一剂猛药,但如何严格落实还需要多下功夫,如果不在落实上动真格的,在现实的阻力面前,法律法规的效力便会消解于无形,再严格的规定也将沦为一纸空文。
  
  环保局长“不环保”,也有客观原因。长期以来,环保部门面临执法困境,只能对污染企业罚款,要求停止生产也只是“象征性”,并无责令污染企业停业或关闭的权力。环保部长周生贤曾坦言,由于地方环保部门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环保局长的乌纱帽攥在地方领导手中,一些热衷“数字政绩”,缺乏环境法制意识的领导,直接干扰环境执法。
  
  同时也要看到,污染不会自动清除,天上也掉不下来先进技术,应该以“一票否决”为契机,把环保执法监察的压力转化为产业转型升级的驱动力,不能简单地把企业一关了事或以罚代管。如此,才能让“一票否决”释放出更多的正效应。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不可或缺
  
  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是一个笼统的词汇。说起来很容易,做起来却很难。于是,拨打举报电话就成了公众与“呼叫中心”的游戏,热心环境保护的公众不断地打电话举报,而同样热心地接应公众举报的各种“举报电话”,诚实而残酷地拖延着问题解决的可能。
  
  当微博、微信等自媒体不断普及之后,很多环境议题通过微博得到了及时的散发,相关部门越不作为,这个议题的发酵速度和传播速度就越快。这时,公众才发现,其实参与环境保护,非常简单,不需要特别的批准,不需要等技术部门的辅导,不需要过多的设备和人才支撑,只要愿意,环境的真相就在身边,只要愿意,人人就可将其传播之、揭示之。或者说,公众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基础,来源于公众自发的甚至有些无目的的“主动求知”。认识自然的人才会发现自然遭受着多大的苦难,同样,一出门就盯着排污口、垃圾堆的人,才可能知道环境正遭受着多大的重创。把这些真实的重创如实地呈现出来,让大家不再隔阂,无可逃避,身边的环境问题,就会成为公众关注的主议题。
  
  环境问题的解决动力只能来自于公众。而公众依托的,则主要是法律。当前《环境保护法》正在修订中,如果在这样的法律里,能够加入对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实施“按日计罚”的严惩制度;如果能确定对污染受害者案件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庭审制度;如果能确定任何公众和环保团体都可以发起“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如果能够鼓励公众自由地检测身边的环境质量,并及时地传播;如果那么,我国的环境保护,才有可能真正进入公众参与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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