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体修复市场遇机遇完善技术与体系改善水环境
- 2013/9/30 13:5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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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关键词:水体修复
今年6月份中国环保部发布了《2012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报告中指出,中国环境质量状况总体保持平稳,但形势依然严峻,总体情况不容乐观。水生态的治理直接关系到人类的发展与进步,目前广泛应用的污染水体整治工作,难以解决水体生态系统重建与水体功能再现的问题,水体的生态修复已成为经济发展及环境建设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引起了国家的高度重视。
关于水体修复工作,国家对此非常重视,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规划和标准,如《水法》、《水污染防治法》、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等,并且设立了一个专门的“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该专项包括了河流、湖泊、饮用水、城市、预警等主题。2012年1月12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行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对水资源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具体安排。2012年4月,国务院批复了《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对水体修复的一些目标都做出了很明确的规划和安排。
水体修复工作主要会经历以下几个阶段:首先是水质改善阶段,就是要改善水体的污染状况,因为很多水体的功能分区还没有达到要求,比如海河流域北运河,上游要求应该达到四类水体,下游应该达到五类水体,但现在实际情况是都达不到要求,都还是劣五类,那么现在这个区域的水体修复目标就只能是水质改善的阶段。这也是中国大部分水体修复工作都处在的一个阶段。按照《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1-2015年)》的要求,在“十二五”期间,主要的工作还是着重于水质改善,在达到水质改善的要求后,下面才能达到生态治理和生态恢复,以及终实现健康河流的状态。水体修复是按照这样一条路线图进行的,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较长的时间。
国外发达国家在水体修复方面的成功案例不少,以日本为例,琵琶湖是日本大的淡水湖。琵琶湖在上世纪60年代发生了湖泊富营养化问题后,在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开始了大规模的综合整治。1979年制订了“湖泊富营养化防止条例”,限制流域内含磷的洗涤剂及清洁剂等的使用和出售。对畜禽粪便、农业施肥等提出了明确的要求。1992年出台了《滋贺县琵琶湖芦苇群落保护条例》,设定了芦苇群落的保护区域,保护琵琶湖的水生态环境。琵琶湖流域施行了严格的污水处理排放标准。目前,琵琶湖周边的污水处理厂多采用“超高度”处理工艺,出水能够达到CODMn≤6mg/L、TN≤6mg/L、TP≤0.05mg/L的水平。
中国水体修复市场需求很大,目前很多地区,都在开展水体修复的相关工作,并且呈现出城市比乡村开展得多,敏感区域比非敏感区域开展得多的特点。纵观水体生态修复在理论方法及其应用领域的发展历程,结合我国水环境污染依然严重的国情以及近年来国家对水体生态修复技术不断加大政策扶持的现状,不难判断,水体生态修复技术在我国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
目前水体修复的投资,还是以政府投资为主。当然政府也希望引入民资,不过这就需要解决盈利问题,同时也要采用合适的投资模式,是BT还是BOT,或是其他方式,目前民资投入还以BT为主。我们还需要认清的一个问题是,水体修复市场虽然规模很大,但这并不是一个全国性的市场,而是一个区域性的市场,很多东西,比如投资模式等并不能做到全国通用。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相比市场进入,这个市场的技术门槛并不太高,关键是理念问题,想要投入这个市场,必须了解当地的实际情况,根据当地情况来制定相应的水体修复规划和方案,这里面的技术含量就很高了。
在中国进行水体修复工作,具有很大的地方性特色,甚至还会遇到人为的干扰,所以不光要聚焦于治理工作本身,水体修复还是非常广义的一个工作,需要很多方面的共同配合与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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