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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一方“静土”治理城市噪音还须同中求异

2014/9/19 15: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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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城市噪音 噪声管理 广场舞
导读:还一方“静土”,治理城市噪音还须同中求异。
  【中国环保在线 噪声控制】近来,北京一些公园设立“无噪音日”,出台举措控制园内噪音,引人关注。身处都市,静土难寻。噪音污染愈演愈烈,令不少市民苦不堪言。有针对性地减少城市噪音,让人们耳根清净、安享生活,实有必要。公园作为人员活动密集场所,当然也应注意噪音问题。

  
  还一方“静土” 治理城市噪音还须同中求异
  
  连续8天网上听证
  
  公园内开着高音喇叭跳广场舞带来的噪音,应当怎么管?禁止会所、酒吧进公园,公园可以建设哪些配套商业服务设施?……9月17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公开表示,《广州市公园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网上立法听证会将于本月22日至29日举行,网友可以随时在网上浏览“围观”听证情况,给听证代表点赞或发表自己的观点。
  
  对此,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公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网上听证会将聚焦公园噪音和公园商业服务设施两大问题。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政府部门代表、公园管理机构代表和市民组成的20人听证“陈述团”将围绕着两大焦点展开激烈交锋,建言献策。
  
  据悉,自8月26日《条例》草案发布以来,市民在公园内开展活动的同时如何控制音量的议题一直是各界关注的焦点。针对公园内“大声公”、“广场舞”引发的噪音问题,《条例》开出了四道“药方”:一是“限音量”(噪声值不超过80分贝);二是“限时段”(非活动时段为12时至14时、22时至次日7时);三是“限区域”(非健身、娱乐活动区域、纪念性公园);四是“限设备”(不得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和广播宣传车)。除了“对症下药”之外,《条例》还拟对违规者开出罚单,处以200元—1000元不等的罚款。
  
  市林业园林局就此征求公众意见,有意见认为公园是安静休闲的地方,应该取缔聚众唱歌、开音箱跳舞;有意见认为公园内唱歌跳舞健身的群体大部分是老人,不应该限制老年人权益;大多数意见认为在公园内唱歌跳舞符合公园的休闲娱乐功能,不能一刀切规定不能使用喇叭等扬声器,建议从划分区域、完善设备和规定时间等方面进行规范。
  
  同时,《条例》针对噪音问题进行规范,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公园处副处长卢龙英认为对管理方来说十分关键,“以‘限制设备’来说,公园噪音的源头主要是扬声器材,如果从器材准入上进行规范,无疑便于管理”。但她也指出,公园内的歌舞音量具有一定瞬间性,因而在取证上存在难度。
  
  此外,她表示《条例》还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探讨,“音量标准是以各公园实际情况自定标准,还是全市统一?面对不同的音量标准,应该如何执法?”她指出,《条例》出台的目的并不在于惩罚不规范的行为,而是在于倡导市民共同维护公园的良好秩序。
  
  环境噪声管理“九龙治水”
  
  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环境噪声分为交通噪声、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四类,四种不同的噪声污染由不同部门进行防治管理。
  
  “工业企业生产噪声归我们管。”环保局相关人士表示,遇到噪声,人们个都会想到环保局,但是很多并不在环保部门的职权范围内。建筑工地施工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声),可以时间向城管局投诉。而车辆行驶的交通噪声,则可直接拨打公安局的110热线进行投诉。船舶行驶的噪音可以向交通运输局投诉,铁路机车噪声则可以找上铁无锡站投诉。
  
  事实上,除却公园等休闲场所的噪声,社会生活噪声方可谓城市噪音治理的“老大难”。论其监管方,一部分归公安机关管理,一部分归城管部门管理。而就眼下许多市民反映的文化娱乐场所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噪音,按规定城管执法部门首先会进行噪音检测,如果音量超标,将责令商家降低噪音,或处以1000至5000元的罚款。
  
  但环保局人士坦言,社会生活噪音很难监管,首先是因为涉及到不同的部门分管,如商业经营活动中,门外的高音喇叭归公安管,而场所内的噪音则归城管来管。其次,社会生活噪音涉及到商家个人,有时处罚无法强制执行;后,关于噪音分贝的检测很难说,有时候人体感觉受干扰了,但是实际测量的数值却没有超过环境标准。
  
  治理噪音别只盯着公园大妈
  
  从立法层面对公园噪音、商业设施等方面的规范治理,表面上看似是鸡毛蒜皮的小事,背后其实是城市化的宏大命题。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强调,城镇化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城市应该让人得到更大解放。现代意义的城市化要以公共空间、社区自治等方式形成新熟人社会,而对公园这一城市主要的公共活动空间的治理探索,实质上正是提升城市治理水平的有益尝试。
  
  近来,北京一些公园设立“无噪音日”,出台举措控制园内噪音,引人关注。
  
  身处都市,静土难寻。噪音污染愈演愈烈,令不少市民苦不堪言。有针对性地减少城市噪音,让人们耳根清净、安享生活,实有必要。公园作为人员活动密集场所,当然也应注意噪音问题。
  
  不过,治理噪音没必要只盯着公园大妈。噪音之噪,要害在于干扰人们休息、生活和工作,破坏社会平和秩序。某种程度上说,公园既是观景、健身的场地,也是大众情绪、情感表达交流的所在,公园里的歌舞声对住宅区的影响有限且可控,千万别一下子管死。
  
  当下,人们身处水泥森林,时常陷入“陌生人社会”的孤独感。在公园以歌会友、以舞交情,既陶冶情操、锻炼身体,又丰富文化生活、促进社会和谐,正向意义不容忽视。有歌声说明日子幸福,有舞蹈说明活得阳光,只要喇叭别太响,乐远大于噪,管理之手理应留情。
  
  面对众口难调的困扰,我们既要尊重差异,也要凝聚共识,从多元利益中找到民意的“大公约数”。
  
  诚然,一座城市的公园治理要寻找大公约数,从共识迈向共治,城市的治理、交通项目的推进、河涌的整治等亦应是如此。事实证明,每一次制度的变革与调整,决策部门都应该鼓起勇气多听取各种不同的声音,开诚布公地听取批评,让老百姓参与制度涉及、执行、评价等更多环节,这样政策方能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办民之所需,更具生命力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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