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治理开启嬗变之路顶层设计仍需紧随其后
- 2015/1/21 10:3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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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编辑:筱阳
- 关键词:污水处理设备工业污水处理设备第三方治理
第三方治理开启嬗变之路 顶层设计仍需紧随其后
1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要求在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推动建立第三方治理的治污新机制。上海环境卫生工程设计院院长张益表示,此举对环保产业是重大利好,有望打开一个价值800多亿元的新兴市场。
不过,在环保企业看来,新市场也意味着新风险,尤其是污染责任的承担问题,必须厘清治污企业与排污企业之间的界限。
谁污染、谁付费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简称《意见》),一直以来热炒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迎来新一轮政策利好。
《意见》提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总体目标,即到2020年,环境公用设施、工业园区等重点领域第三方治理取得显著进展,污染治理效率和专业化水平明显提高,社会资本进入污染治理市场的活力进一步激发。
《意见》强调,要坚持排污者付费、市场化运作、政府引导推动的基本原则,尊重企业主体地位,积极培育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创新投资运营机制,加强政策扶持和激励,强化市场监管和服务。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表示,这预示着十八大以来新环境形势下我国环境管理思路改革的深化和转变,环境管理制度的重大创新将从根本上把工业污染治理思路转变为“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新环保法实施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望成为扭转我国生态环境持续恶化的重要突破口之一。
《意见》提出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项目将给予中央资金支持,还要积极探索以市场化的基金运作等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健全多元化投入机制。同时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开展节能环保信贷资产证券化,研究推进能效贷款、绿色金融租赁、碳金融产品、节能减排收益权和排污权质押融资;对国家鼓励发展的第三方治理重大项目,在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还贷条件等方面给予优惠。加快推行绿色银行评级制度。鼓励保险公司开发相关环境保险产品,引导高污染、高环境风险企业投保。
众多业内人士认为,目前A股市场已有国电清新等多家上市公司开辟第三方治理业务,环保企业也会随之拓宽行业服务面。总体上看,未来预计会有更多的资本流入环保行业。
800亿元新兴市场
与此同时,张益指出,《意见》对于环保产业上中下游的处理、处置、设备、加工、服务等各个环节都是利好,因为其目标之一就是培养一批环保企业。《意见》明确规定,主要目标包括“涌现一批技术能力强、运营管理水平高、综合信用好、具有竞争力的环境服务公司”。
骆建华也表示,2002年,建设部出台《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推进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由此带来环保产业的波发展高潮。如今,第三方治理的推进,则将是在治理模式、治理机制上的第二波重大改革。
具体而言,第三方治理为环保产业打开了一个新兴市场,就是工业污染治理领域。张益表示,污染治理主要有三大块市场:市政公用领域、工业领域和中小城镇、村镇领域。块领域经历了十多年的发展,已经比较成熟了;第二块,过去主要是工业企业自己在做,未来会有比较大的空间;第三块,因为需要由政府买单,而政府目前普遍缺钱,所以未来3-5年内仍将停留在试点阶段。
张益说,按照环保部《2013年环境统计年报》,环境污染治理投资包括老工业污染源治理、建设项目“三同时”、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三个部分,其中老工业污染源治理投资849.7亿元。理论上讲,这849.7亿元未来都将成为第三方治理的“蛋糕”。但从实践上看,还有部分企业由于亏损、搬迁、减产、关停等原因,拿不出资金来进行第三方治理,所以实际“蛋糕”会小一些,不过影响应该不会太大。
除了打开新兴市场,《意见》还为环保企业提供了一系列新的政策支持,如提高排污费征收标准、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项目给予中央资金支持、开展节能环保信贷资产证券化,以及对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治理企业上市融资、发行企业债券实行优先审批等。在张益看来,如果未来发改委、财政部等能够出台相关实施办法,将这些措施落地,对环保产业也将是重大利好。
第三方治理值得期待
曾经,“市长说,地下铺了管网,把几百亿埋在地下,老百姓也看不见,我怎么能干这个事儿呢!”在一个沿海地区经济发达城市调研时,骆建华听到过这样的声音。这也是政府主导水污染治理的困境。骆建华认为,工业污染治理之所以见效不明显,是因为投入不足的问题一直存在。骆建华建议,应该搞第三方治理,让更多的资本进入污染治理领域。
市长的话,道出了当前环境污染政府主导治理的困境,有限财政投入很高,而见效很低,政府的努力老百姓不但看不见,还可能遭致吐槽误解。“我怎么能干这事呢!”并非推卸责任,亦非追求面子工程,而是一种尴尬与无奈的表达,更是寻求打破政府主导水污染治理困境的呼声。那么,这事到底“怎么干”才能有效突围呢?
正如专家建议,引入第三方治理,让更多的资本进入污染治理领域,此不失为治污良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吸引社会资本投入生态环境保护的市场化机制,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所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即由专业环保公司负责排污企业所有环保相关事务。相比政府主导、企业自觉的传统治污模式,由排污企业出钱购买环保公司治污服务,专业治理的优势明显:降低政府投入成本,提高企业达标排放率;便于环保部门集中监管,降低执法成本;降低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成本,大幅提高治污效果,改善环境,促进环保企业和产业发展。
但是,好的治污路径不等于专业化治污的一片光明,专业化治理还面临排污企业治污动力不足、国家政策和法律责任阻碍、金融财税负担等多重障碍。这也是目前,我国工业污染治理设施社会化运营比例只有5%左右的原因。第三方治污有待政策、法律春风。
不同于“谁污染、谁治理”的传统治污政策,第三方治理是以服务合同的形式将企业治污责任转移到专业环保公司,缺乏法律层面的支持。企业购买了服务,一旦发生超排等行为,按目前法律,环保部门只能处罚排污企业而非治污企业。另外,与企业自行治污没有征税问题不同,第三方治理会产生税收成本,加之环保公司资金限制等问题,这些都影响到第三方治理的有效推进。
但环境污染第三方专业化治理是现代企业发展和有效改善环境的大势所趋,科学合理的顶层制度设计,相关法律法规的紧紧跟进,才能实现环境保护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赢。
一方面,政府需在严格监管上下功夫,要让企业意识到超标排污的违法成本远高于积极治污的守法成本,提升其治污需求与动力,这是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市场基础。另一方面,要推进法治理念更新,现有法律要认可环保服务民事合同有关责任转移的合法性、有效性。同时也应与时俱进弥补政策法律空白,变“谁污染、谁治理”为“谁治理、谁负责”,依法明确责任承担主体。
另外,针对第三方治理面临的环保企业融资、税收障碍,可设立国家环保基金,给企业治污提供贷款,并减免增值税等,使第三方治污机制更趋完善并具操作性。而第三方治理中市场低价恶性竞争导致的环境损害,相关制度设计也须紧紧跟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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