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定规则企业来唱戏 污泥处置将成投资热点
- 2015/6/1 11: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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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编辑:筱阳
- 关键词:污泥处理设备污泥干化设备
政府定规则企业来唱戏 污泥处置将成投资热点
备受关注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于今年4月2日正式发布。经过多轮修改的“水十条”对城镇污水、工业废水处理等提出多项“硬指标”。作为污水处理的衍生物,污泥是否可以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直接关系到污水处理的环境效益。“水十条”明确提出推进污泥处理处置,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
事实上,此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住建部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工作组织实施示范项目的通知》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指南(试行)》,都对污泥处理处置的技术路线与方案选择、单元技术、污泥处置方式及相关技术进行了明确规定。
根据《“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到2015年,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的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80%,其他设市城市达到70%,县城及重点镇达到30%。
污泥处理:日显重要
“水十条”规定,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主要疑虑包括病原菌传播、化学物质、烧苗、病虫害、杂草控制,恶臭。污泥堆肥过去是经济的资源利用方式,通过微生物的发酵作用,将有机废弃物中有机物分解、腐熟转变为肥料,是个生物化学过程。在发酵过程当中,可被生物降解的有机物转化为相对稳定的腐殖质物质。但随着环境污染的加剧和重金属的沉积,城市污泥直接堆肥显然是不可取的。
在目前的条件下,城市污泥必须经过无害化处理或者确保环境安全前提下,即在稳定和无害的条件下,才能进一步考虑其资源化利用问题。城市污泥的处理处置可以追求资源化和经济效益,但要以无害化为首要目的。
同济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院长戴晓虎认为,污水中约30-50%的COD转入到了污泥中,转入污泥的氮约30-45%,磷约90%。如果污泥不及时进行处理处置,从节能减排的角度上,污水处理设施只做了一半或者2/3的工作,所以污泥处理处置是污水处理或节能减排当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
随着“水十条”的颁布,污泥处理处置会成为下一轮环保发展的热点。污泥处置路线不同会存在不同的工艺组合,但各种技术路线终要经受环境、经济和市场的检验。
处理不当,引起二次污染
污泥的终归宿在哪儿?目前常用的污泥处置方式有填埋、焚烧、堆肥、建筑材料等。相关行业统计资料显示,现在有31%的污泥采用土地填埋的方式处理;3.45%与垃圾混合填埋;还有约45%的污泥用来堆肥等土地利用领域,还有约3.45%的污泥进行焚烧处理。
可见,卫生填埋仍为当今国内的主要污泥处置方式。据《中国污泥处理处置市场分析报告》数据显示,运营的城镇污水处理厂中,污泥卫生填埋的比例为67.19%,堆肥12%,近18%去向不明。
与“污泥入土”相对应的,则是“污泥上天”的处理方式,但其存在问题也愈加明显。“污泥焚烧不仅消耗大量能源,也产生大量细颗粒飞灰。”上海市环境工程设计科学研究院院长张益说,“污泥里面的重金属的出路仍未解决,要么在大气,要么在飞灰,要么就在工厂里面。”
业内专家透露,由于监管松懈,我国大部分污泥被简单填埋,并没有进行无害化处理。“污泥处理是污水处理厂的‘老大难’,很多污水处理厂为了省事,就把这块业务外包出去,不管承包商有没有相关资质,只要你能把污泥拉走,怎么处理他们不管。
在大城市,这种情况比较常见,在一些中西部省区,污泥处理处置则更加‘粗暴’,直接就倾倒在河道或者农田里。”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王院长指出。污泥的粗放填埋不仅是污染问题,还会导致垃圾填埋场渗滤导管的堵塞,破坏垃圾填埋厂的原有功能。
未来出路在哪儿?
事实上,无论是民营小企业,还是北控集团、金隅集团、上海排水集团为代表的国企,亦或苏伊士集团旗下的得利满技术公司、威立雅公司等外企,市场也并不景气。很多企业一年只有一个新项目。究其原因,市场的冷淡是由于污泥处理成本较高,而污水处理厂并没有这样的资金可以投入。
尽管《“十二五”全国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开出污泥处理处置投资347亿元的大单,但谁来买单、谁是污泥处理处置服务的付费主体等一系列问题依旧不明。目前我国多数城市征收的污水处理费,由于征收标准较低,往往连维持污水厂的正常运行都有困难。污泥处理费未开征,运行资金没有着落,使得部分污水处理厂有意无意地将污泥处理的责任旁置。
“在缺乏清晰的行业付费机制的情况下,被热炒的市场预期和投资预期无法从根本上改善污泥企业的生存困境。”业内资深人士胡峻铭介绍说。
对此,众多专家认为,政府作为污泥处置主体,原来要考虑征地、运输、运营等多项费用,如果能采用就地处理模式,将可省去上述各项费用的投入,进行合理的价格测算后,可直接将污泥处理费用包含在污水处理的吨费用中予以适当调整,政府将污泥处置主体转移给企业后,只要承担监督管控职能。
其次,政府定规则、企业来唱戏。专家建议,可以改变污泥处置投资、运营模式。政府应当从污泥处置的投资、运营的重负中解放岀来,把污泥处理处置权真正交给市场。可实行BT(建设-移交)模式并选择工艺路线,政府制定市场准入规划,确定污泥不出门处置的环保要求、投资限额、运营费用等,企业先投资运营一定期限,经环保检测和经济测算,达到BT要求后移交、结算,反之由项目承接企业自负投资损失。
(本文资料来源: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建设报、解放日报、人民政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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