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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C658-199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

时间:2011-07-03      阅读:7882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

JC 658.1—199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第1部分:SMC组合式水箱

 

1部分:SMC组合式水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SMC组合式水箱(以下简称水箱)的定义,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由SMC水箱单板(以下简称单板)组装成整体,用于贮存生活用水、贮水量500m3以下的水箱。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版本的可能性。
GB 1447—83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 1449—83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 1462—88
纤维增强塑料吸水性试验方法
GB 2828—87
逐批检查计数抽样程序及抽样表(适用于连续批的检查)
GB 3854—83
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83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 8237—87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玻璃钢)用液体不饱和聚酯树脂
GB 9685—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辅助剂使用卫生标准
GB 13115—91
食品容器及包装材料用不饱和聚酯及其玻璃钢制品卫生标准
GB/T 15568—1995
通用型片状模塑料(SMC
JC/T 277—94
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
JC/T 281—94
无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布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I SMC
水箱单板
  SMC水箱单板是用SMC经过模压而成的特定结构尺寸的产品。
3.2 SMC
组合式水箱
  SMC组合式水箱是由SMC水箱单板、密封材料、金属件等按一定结构形式组装而成的贮水设备。
4
水箱结构、外形尺寸和标记
4.1
水箱结构及各部分名称如图1所示。

4.2
水箱的长、宽、高应为单板尺寸的整倍数,其高度一般不超过3m。单板外形尺寸长×宽,一般为;500mm×500mm500mm×1000mm1000mm×1000mm1000mm×2000mm
4.3
水箱根据外形尺寸按如下标记:

如装一个长3000 mm,宽2000mm,高1000mmSMC组合式水箱
标记如下:SMC—S—3000×2000×1000 JC 658.1
5
技术要求
5.1
原材料
5.1.1
单极原材料
5.1.1.1
单板基体材料为适合于SMC生产的不饱和聚酯树脂。树脂的性能指标应符合GB 8237的规定,卫生指标应符合GB 13115的规定。
5.1.1.2
单板增强材料为无碱无捻玻璃纤维纱及其制品,有关性能应符合JC/T 277JC/T 281的规定。
5.1.1.3
辅助材料所用的交联剂、引发剂、填料等必须符合GB 9685中的规定。
JC 658.1 — 1997
5.1.2
附件材料
5.1.2.1
人孔盖可直接压制或由单板加工而成。如另行制作,所用基体材料必须符合GB 8237GB 13115的规定,增强材料应满足JC/T 277JC/T 281的规定。
5.1.2.2
密封材料应无毒,对水质无污染,并能承受使用过程中的温度变化。
5.1.2.3
螺栓、螺母应电镀或进行其他表面防腐处理。
5.1.2.4
水箱内部支撑件可为不锈钢、食品级玻璃钢、聚氯乙烯或经过耐腐无毒材料涂装的低碳钢,外部支撑件为电镀低碳钢。
5.2
单板
5.2.1
外观
单板内外表面应无表1所列的可见缺陷。
1 单板的缺陷

可见缺陷

说明

针孔

表面上出现的针孔

浸渍不良

纤维未被树脂浸透

伤痕

断裂、裂纹、擦伤

外观粗糙

尖的凸起或纤维裸露

气泡

由空气积聚形成的表面鼓泡


5.2.2
外形尺寸
5.2.2.1
单板外形尺寸极限偏差值应不大于其公称尺寸的0.3%
5.2.2.2
单板顶出痕凸出不大于0.5mm,凹入不大于1.0mm
5.2.3
理化性能
  单板理化性能应符合表2的规定。
2 单板理化性能

项目

性能指标

拉伸强度,MPa

≥60

弯曲强度,MPa

≥100

弯曲模量,GPa

≥7.0

巴氏硬度

≥60

吸水率,%

≤1.0

玻璃纤维含量,%

≥25


5.3
水箱
5.3.1
组装
  水箱组装时单板之间应联接平整、连接线平直,角接处相互垂直。
5.3.2
水箱性能
  水箱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
3 水箱性能

项目

要求

渗漏性

装满水后,无渗漏

满水变形

装满水后,侧壁zui大变形不超过水箱高度的1.0%,底部中心zui大变形不超过10mm

水质

符合GB 5749


6
试验方法
6.1
单板外观
  单板外观目测检验。
6.2
单板外形尺寸
  单板外形尺寸用精度不低于0.05mm的游标卡尺测量。
6.3
单板理化性能
  试验方法见表4
4 单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

试验项目

试样

试验方法

拉伸强度

随炉试样或单板切割

GB 1447

弯曲强度、模量

随炉试样或单板切割

GB 1449

巴氏硬度

单板或随炉试样

GB 3854

吸水率

随炉试样或单板切割

GB 1426

玻璃纤维含量

随炉试样或单板切割

附录A


6.4
水箱外观
  水箱外观目测检验。
6.5
水箱渗漏性
  水箱安装完毕后,注水至溢流处,静置24 h观察有无渗漏。
6.6
水箱满水变形
  将刻度为0.01mm,zui小量程为20mm的百分表安装在水箱侧面zui大变形处及水箱底部单板中心处(如图2所示),将百分表指针先调至零,然后水箱加满水至溢流面,立刻读下百分表的读数,过2h再读1次。
6.7
水箱水质
  水箱内水质按GB 5750测定。
2 水箱满水变形测试示意图

7
检验规则
7.1
出厂检验
7.1.1
检验项目
7.1.1.1
每块单板须进行外观检验,每台水箱须进行水箱外观、渗漏性检验。
7.1.1.2
每批单板须对外形尺寸进行抽样检验。
7.1.2
抽样方案
  以相同外形尺寸、相同材料及工艺连续生产的1000块单板为一批,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抽样方案见表5
5 抽样方案

抽样依据

检验水平

AQL

样本数

判定数组

GB 2828

特殊检验水平S—2

2.5

5

[0,1]


7.1.3
判定规则
  a)外观不符合表1中质量要求的单板,判为不合格品;
  b)抽样检查单板外形尺寸时,如所抽五块单板均符合要求判该批单板外形尺寸合格;如有一块不
符合要求,判该批单板外形尺寸不合格;
  c)水箱外观、渗漏性均符合要求,判水箱合格;如不符合要求允许修复。
7.2
型式检验
7.2.1
检验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试制或正常生产后遇到材料、结构、工艺有明显改变,可能影响水箱性能时;
  b)正常生产单板产量达到 10000块时;
  c)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f)
用户提出要求时。
7.2.2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包括5.25.3的所有项目。
7.2.3
单板检验
单板外观、外形尺寸、理化性能指标在邻近周期检验时的一批产品中进行随机抽样检验,抽样方案同7.1.2
7.2.4
水箱检验
水箱外观、结构、性能的检验在邻近周期检查时组装的一台水箱上进行。
7.2.5
判定规则
每项检验均符合要求时,判型式检验合格,否则判型式检验不合格。
8
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8.1
标志
8.1.1
每块单板的表面须有明显的标志,标明:
a)
产品名称;
b)
规格××
c)
生产日期;
d)
生产厂家;
e)
检验员代号。
8.1.2
每台水箱应标明下列内容:
a)
注册商标;
b)
水箱标记;
c)
生产厂家;
d)
生产日期。
8.2
包装
20件单板为一个包装单位,用硬质包装箱包装。
8.3
运输
水箱单板应放在铁架或木架上运输,运输过程中避免坚硬的物品撞击水箱板,装卸单板时不允许在地面上拖拉。
8.4
贮存
单板贮存应远离污染源、火源。
8.5
随同产品提供如下文件:
a)
使用说明;
b)
维护保养。
9
其他
9.1
水箱结构设计应考虑预期安装检修时的人载,户外使用时的风载、雪载。
9.2
进出水孔位置由供需双方协议确定。进出水孔应有减震措施,进水孔和溢水孔之间有防止水倒流的空间。
9.3
通气孔应有防虫网,结构应能防止灰尘、昆虫进入,其位置位于水箱顶部。
9.4
人孔为内径600mm的圆形或有相似大小的其他形状的结构,人孔盖应易于开关且能防止雨水、

JC 658.1—1997
灰尘进人,人孔不使用时应上锁。
9.5
高于l.5m的水箱应备有内外梯子。
9.6
混凝土撑条由混凝土浇铸成型或用砌砖灌浆水泥挂面而成,其宽度不小于300mm,露出地面高度不低于500mm,平行两撑条间距离不超过2m;各混凝土撑条上表面应平整且在同一水平面内。
9.7
钢制底座由型钢焊接或螺栓联接而成,各联接型钢上表面应平整且在同一水平面内。钢制底座应能保证每块单板四边都有支撑。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

JC 658.2—1997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第2部分:手糊成型整体式水箱

 

2部分:手糊成型整体式水箱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手糊成型整体式水箱以下简称水箱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贮存生活饮用水,其容积不超过60m3的水箱。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版本的可能性。
GB 1447—83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GB 1449—83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
GB 1462—88
纤维增强塑料吸水性能试验方法
GB 2576—89
纤维增强塑料树脂不可溶分含量试验方法
GB 2577—89
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树脂含量试验方法
GB 3854—83
纤维增强塑料巴氏巴柯尔硬度试验方法
GB 5749—85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 5750—83
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法
GB 9685—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辅助剂使用卫生标准
GB/T 14354—93
玻璃纤维增强不饱和聚酯树脂食品容器
3
水箱结构、规格及标记
3.1
水箱结构
  水箱按形状可分为圆筒形(Y)、方形(F)、球形(Q),其结构见图1、图2、图3

1—
气孔;2—人孔;3—进水孔;4—外人梯;5—内人梯;
6—
排污孔;7—出水孔;8—水箱体;9—溢流孔;
1 圆筒形水箱

1—
气孔;2—人孔;3—进水孔;4—外人梯;5—内人梯;
6—
排污孔;7—出水孔;8—水箱体;9—溢流孔;
2 球形水箱

1—
气孔;2—人孔;3—进水孔;4—外人梯;5—内人梯;
6—
排污孔;7—出水孔;8—水箱体;9—溢流孔;
1 方形水箱
3.2
水箱规格
  水箱公称容积单位m3)系列为:0.513581015202530405060
3.3
型号及标记 示例:BZX—Y—10 JC 658.2
JC 658.2—1997

表示公称容积为10m3的圆柱形玻璃纤维增强塑料水箱,执行JC 658.2
4
技术要求
4.1
原材料
4.1.1
增强材料应符合 GB/T 14354 3.1.2的规定。
4.1.2
富树脂层树脂应符合 GB/T 14354 3.1.l的规定。
4.1.3
辅助材料应符合 GB 9685的规定。
4.2
外观
4.2.1
水箱内表面为富树脂层,其厚度至少为1.5mm,表面应光滑平整,不允许纤维裸露,不允许有明显气泡。
4.2.2
水箱外表面有均匀胶衣层,表面光滑无裂纹,不允许有明显伤痕,色调均匀,外表面缺陷允许修补,但修补后的颜色应保持一致。
4.2.3
水箱边缘应整齐,厚度均匀,无分层,加工断面应加封树脂。
4.3
理化性能
  水箱理化性能应符合表 1的规定。
1水箱理化性能

序号

项目

性能要求

序号

项目

性能要求

1

拉伸强度,MPa

≥60

7

树脂固化度,%

≥85

2

弯曲强度,MPa

≥80

8

吸水率,%

≤1

3

弯曲模量,GPa

≥6.0

9

渗水性

不允许渗水

4

巴氏硬度

≥30

10

进出水孔密封性

不允许漏水

5

树脂含量,%

4555

11

满水变形,%

侧壁不超过高度的0.5,底部不超过支撑间距的2.5

6

富树脂层树脂含量,%

≥70


4.4
水箱水质卫生性能
水箱水质卫生性能应符合GB 5749的规定。
5
试验方法
根据不同试验项目分别采用整体式水箱或随炉试样。试验项目及试样形式见表2

2 试验项目及试样形式

试验项目

耐渗水性

满水变形

进出水口密封性

外观检查

水质卫生性

其他各项

试样形式

整体水箱

表面积为60cm2与水箱内表面等效样块

随炉试样


5.1
外观
目测。
5.2
拉伸强度
拉伸强度按GB 1447测定。
5.3
弯曲强度和弯曲模量
弯曲强度及弯曲模量按GB 1449测定。
5.4
巴氏硬度
巴氏硬度按GB 3854测定。

5.5
树脂含量和富树脂层树脂含量
  树脂含量及富树脂层树脂含量按 GB 2577测定。
5.6
吸水性
  吸水性按GB 1462测定。
5.7
固化度
  固化度按GB 2576测定。
5.8
渗水性
  将水箱放置在高度为45cm以上,与水箱使用状态相同的台架上,装满水使水位达到溢流孔位置,放置24h后,观察有无渗漏现象。
5.9
进出水孔密封性
  如图4所示,在进出水孔上安装与进出水孔相适应的金属管道,在跨度70cm的一端设立一个支点,在中间加荷重0.98 kN(100kgf),观察水箱在满水状态下1h后进出水孔是否漏水。 图4 进出水孔密封试验
5.10
满水变形试验
  将水箱放置在高度为45cm以上的台架上,如图 5所示,在水箱侧壁及底部zui大变形处装上百分表,安装时应避开加强筋处,然后装满水放置lh后测定周围及底部的zui大变形量。
  满水变形按式(1)、式(2)计算:

W1=d1×100/H……………………(1)
W2=d2×100/L…………………(2)

式中:W1 ── 侧壁变形,%;
   W2 ── 底部变形, %;
   d1 ── 侧壁zui大变形量,mm
   d2 ── 底部zui大变形量,mm
    H ── 水箱底部到溢流孔高度,mm
    L ── 水箱底部支撑间距,mm

5.11
水箱水质卫生性试验按GB 5750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出厂检验
6.1.1
检验项目
  每台水箱出厂前,应进行外观、渗水性、进出水孔密封性检验。
6.1.2
判定规则
  出厂检验各项均符合要求,判产品合格。如有不符合要求的,允许修补,修补后仍不合格则判为不合格品。

6.2
型式检验
6.2.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检验:
a)
水箱试制和鉴定;
b)
主要原材料及配方改变;
c)
工艺条件及成型方法改变;
d)
正常生产1年,或停产1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使用方提出要求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要求时。
6.2.2
检验项目
  型式检验在邻近型式检验同期检查时生产的一台水箱上进行。检验项目包括水箱外观、理化性能指标,水质卫生性能。
6.2.3
判定规则
  每项检验均符合要求时,则判型式检验合格,如某1项不符合则取双倍试样进行复验,如符合要求则判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7
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7.1
标志
  在水箱适当的位置加上牢固的标志。其内容包括:商标、产品型号、制造日期、本标准代号、合格标记、卫生批准文号、生产厂名等。
7.2
包装
  水箱一般不包装,但水箱上各部位的孔应包好,防止污染。
7.3
运输
JC 658.2—1997
  远程运输时,冰箱四周必须用草包或其他软物垫衬,并用绳子或铁丝扎紧,防止与车厢碰撞。超高应加红色标志,路面情况恶劣,小心慢行,以防止颠簸损坏水箱。
7.4
贮存
  要求将水箱存放在平整的地面上,堆放时竖立,其他重物不准往上堆压。
7.5
每台产品应附有使用说明书,说明书内容包括:
  a) 用途和主要性能规范;
  b) 主要外形尺寸;
  c) 安装、维修和使用要求;
  d) 可能发生的故障和消除方法。
8
其他
8.1
水箱结构及吊装
8.1.1
水箱壁厚应满足使用要求。
8.1.2
每台水箱上部应设有供吊装使用的吊环。
8.1.3 10 m3(
10m3)以上的水箱应设有内外人梯。
8.1.4
水箱的安装高度要求与设计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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