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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样/水质 四氯乙烯中石油类本环境标准样品应冷藏,避光保存,使用前应恒温至(20±3)℃,并充分摇动以保证均匀。安瓿瓶打开后应一次性使用完毕,有效期限是指安瓿瓶未打开前在规定保存条件下可以使用的后日期。
标样/水质 四氯乙烯中石油类
本环境标准样品按照GB/T15000系列《标准样品工作导则》(等同采用ISO指南31、34 和35等)及GB/T15481(等同采用ISO/IEC17025)的有关要求进行生产和定值,主要用于环境监 测及相关分析测试中方法评价、质量控制、能力验证和技术仲裁。
本环境标准样品由多家实验室采用红外分光光度法进行测定,测定结果 经统计剔除离群值后以测定总均值确定标准值,以实验室间再现性标准偏差评定不确定度。通 过使用满足计量学特性要求的制备方法、测量方法和计量器具,保证标准样品的量值溯源性。
本环境标准样品应该按以下方法稀释后使用: 临用前小心打开安瓿瓶,用5mL干燥洁净的移液管从安瓿瓶中准确量取5mL浓样至100mL容量瓶中,用经重蒸馏等纯化处理过的四氯乙烯定容至刻度,混匀后立即使用。
本环境标准样品稀释后的标准值和扩展不确定度(包含因子k=2)如下:
标准值:10.22μg/mL,扩展不确定度(K=2):0.80μg/mL
本环境标准样品用10mL安瓿瓶包装,移取或稀释时请以移液管量取为准。常温运输,运输时应避免挤压,碰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