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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功能评价保健食品检测检测服务
类别 | 检验项目 |
感官、鉴别 | 色泽、滋味、气味、状态,显微鉴别、红外光谱鉴别等 |
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检验 | 多糖、总三萜、β-胡萝卜素、藻蓝蛋白、褪黑素、微生物矿物质等 |
理化指标 | 水分、总灰分、干燥失重、铅、砷、汞、镉、镍、铬、杂质等 |
农残指标 | 六六六、滴滴涕等 |
微生物指标 |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沙门氏菌等 |
其它指标 | 破壁灵芝孢子粉、螺旋藻、褪黑素等原料目录规定的其它技术指标 |
保健食品功能评价保健品区别于食品最主要的差别在于,保健品一定的特殊功能,比如:增强免疫力,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辅助改善记忆功能……虽然保健品可以起到某些药物的作用,但是保健品不能替代药物。
对受试样品的要求
1、应提供受试样品的原料组成和尽可能提供受试样品的物理、化学性质(包括化学结构、纯度、稳定性等)相关资料。
2、受试样品必须是规格化的定型产品,即符合既定的配方、生产工艺及质量标准。
3、提供受试样品的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的资料以及卫生学检验报告,受试样品必须是已经过食品安全性毒理学评价确认为安全的食品。功能学评价的样品与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卫生学检验的样品必须为同一批次(安全性毒理学评价和功能学评价实验周期超过受试样品保质期的除外)。
4、应提供功效成分或特征成分、营养成分的名称及含量。
5、如需提供受试样品违禁药物检测报告时,应提交与功能学评价同一批次样品的违禁药物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