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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有名”向“有实”转变河长制向河湖顽疾宣战

2018/7/19 10: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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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编辑:稻米
关键词:污水处理设备河长制
导读: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接下来,我国将继续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中国环保在线 污水处理】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接下来,我国将继续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促使河长制从全面建立到全面见效。

从“有名”向“有实”转变 河长制向河湖顽疾宣战
 
  2017年新年贺词中,的铿锵话话语犹在耳畔——“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
 
  河长制的建立是我国河湖保护制度的重大创新。2016年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明确提出在2018年底全面建立河长制。自此,河长制上升为国家行动。
 
  自河长制建立以来,我国的江河湖泊实现了从“没人管”到“有人管”、从“管不住”到“管得好”的重大转变。
 
  在过去一年的推动实施中,水利部会同有关部门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担当尽责,真抓实干。截止到今年6月底,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面建立河长制,提前半年完成了中央确定的目标任务。
 
  据统计,目前全国31个省(区、市)共明确了省、市、县、乡四级河长30多万名,其中省级河长402人。每一条河流都有了河湖健康的“守护者”、“管理员”。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推动解决了一批河湖管理保护难题,河湖面貌明显改善。
 
  值得一提的是,29个省份已将河长体系延伸至村。以此累计,我国已有100多万名河长上岗。从省级到村级,河长制打通了制度建设的“后1公里”。
 
  从目前河长制的落实情况看,河长制的组织体系、制度体系、责任体系初步形成,已经实现河长“有名”。同时也意味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入新阶段。
 
  过去一年以来,河长制取得的成绩是值得肯定的。河长制的实施动员了从政府到群众的力量,积极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从集中整治非法采砂、非法码头到实施退圩还湖,从开展“生态河湖行动”“清河行动”到开展消灭“垃圾河”“黑臭河”专项治理,我国河流湖泊的水质得到了质的改善。
 
  聚焦河湖治理的实例,浙江省丽水市的丽阳坑从一条臭水沟变成市民休闲漫步的一道亮丽风景;泽润八百里秦川的渭水河重展清水荡漾的容颜;通过铁腕治污、科学治太的手段,太湖大大降低了富营养化程度,破解了“九龙治水”困局……河长制以其制度的创新力和“一河一策”的效力描摹着中华大地上一个又一个美丽的治河缩影。
 
  虽然河长制已形成制度体系,但是河流治理过程中仍然存在短板。想要真正还河湖以健康美丽,还得推动河长制从‘有名’向‘有实’转变,向河湖管理顽疾宣战,实现名实相符。所谓‘有实’,就是要解决河湖管理和保护中的顽疾。
 
  下一步,必须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河长制的制度优势,聚焦管好“盆”和“水”,统筹加强河湖水体和岸线空间管理。保护好盛水的“盆”,即做好河道湖泊空间及其水域岸线的管理保护,主要盯住乱建、乱采、乱堆、乱占等“四乱”行为;保护好“水”,即管理保护好河流湖泊中的水资源。
 
  水利部部长鄂竟平指出,“河长制不是挂名制,而是责任田。”河长制的任务能否有效落实,关键在河长。而河长制的核心是责任制。
 
  做好河长制的“责任田”,要明确责任机制,做到奖罚分明;建立督察机制,通过加强河长制明察暗访,建立通报约谈机制,督促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同时打通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公众的监督和参与。
 
  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水利部已开展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行动、水库垃圾围坝专项整治行动、长江干流岸线利用专项整治行动、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四大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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