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 2020/4/28 11:2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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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上海市水务局
- 关键词:城市供水供水管网水处理设备
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区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0年上海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上海市水务局
2020年4月22日
2020年上海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
2020年,上海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坚持节水优先,围绕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等国家战略,全面实施节水行动,持续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和行业监管能力,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
一、落实上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
充分依托市级节约用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部门统筹协调,推动《上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年度工作任务落实。各区要出台本区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一)完善节水规划和标准
按照本市水务(海洋)“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总体部署,结合《上海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工作任务,编制上海市节约用水“十四五”规划。立足节约用水中长期发展需要,研究编制上海市节约用水规划纲要。优化节水标准,继续完善本市用水定额,抓好用水定额的应用及监管;修订完善本市各类节水型载体建设评价指标及标准。各区要因地制宜,研究提出“十四五”期间本区节约用水重点任务举措,并纳入区水务(海洋)“十四五”规划。
(二)规范计划用水管理
合理下达计划,规范管理过程,各级水务局做好取水计划的确定、下达、调整工作。模拟实施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做好与超计划加价收费制度的平稳衔接。加强对取用水户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建立健全取用水记录和统计台账,按要求开展水平衡测试工作。
(三)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完成浦东、宝山、松江、崇明县域节水型达标建设;继续推动各类节水型示范载体建设,完成10家节水型企业、1个节水型工业园区、1个节水型农业园区、80个节水型小区创建并及时巩固建设成果。积极组织开展节水型高校建设,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推动建设一批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节水型高校。纳入创建范围的区水务局完成水务行业节水机关建设,为本区节水型单位建设提供示范。
(四)强化节水统计和非常规水源利用
做好节约用水统计工作,各区水务局要配合做好数据收集、统计和复核。按照规范非常规水源统计工作的行业要求,调查非常规水源利用现状,推动本市非常规水源利用统计制度建设。加大力度组织推动非常规水源利用,各区要提高非常规水源利用占比。
(五)加强节水科普宣传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开展“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和城市节水宣传周等宣传活动,加强节水形势宣传和知识普及,社会形成节约用水的良好风尚;围绕节水重点工作推进情况组织系列宣传报道,切实加强节水政策解读宣贯,总结、推广和宣传节水工作成效经验与典型做法。与教育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节约用水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动节水进教材、进校园。
二、强化水资源监督管理
以“合理分水、管住用水”为工作目标,进一步夯实水资源监管基础,落实强监管各项措施,提升水资源配置和开发利用的规范化、精细化和信息化管理水平。
(一)合理确定总量控制指标
配合流域机构做好跨省江河水量分配工作,编制完成全市“十四五”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研究提出生态流量(水位)确定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本市地下水管控指标划定工作,明确全市2025年、2030年地下水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提供依据。
(二)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
各级水务局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按照“一网通办”要求,年底前具备取水许可电子证照发放能力,实现跨地区、跨部门共享互认。落实行政审批“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编制《上海市取水监督管理手册》,推进监督管理的标准化工作。
(三)落实节水评价制度
按照《上海市水务局转发<水利部关于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级水务局全面开展节水评价工作,严格审查把关,从严叫停节水评价未通过的项目。规范节水评价登记工作,将审查的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关键内容登记备查。
(四)开展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问题整改
针对取水工程(设施)核查登记反映出的问题,分类施策,依法推进问题整改。各区水务局要以点带面,自查自纠,全面完成整改提升,进一步规范取用水行为。
(五)强化水资源监管基础
加强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工作,制订《上海市水资源管理系统运行维护管理办法(试行)》,优化本市水资源管理系统,深化系统应用,强化信息共享,支撑行业管理。加大列入国家级、市级、区级重点名录的用水单位的日常监管,做好取用水统计和水资源公报、年报工作。
三、严格督查考核
完成水利部反馈本市2019年水资源管理和节约用水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按照水利部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要求,围绕节约用水、水资源管理、饮用水保护、水资源调度及农业用水监控等制订本市2020年监督检查计划,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充分利用上海市水资源管理系统,通过“系统抽查、核验确认、督促整改、结果应用”,形成一个督查闭环,完成对各区政府2020年度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考核,并纳入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订“十四五”期间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考核方案。
原标题: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印发2020年上海市节约用水和水资源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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