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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聚焦七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能力

2021/10/3 15:5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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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汉中市生态环境局
关键词:污水处理设备恶臭气体收集装置
导读:近日,汉中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若干措施》,出台三十项具体措施,聚焦七大体系建设。
  近日,汉中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若干措施》,出台三十项具体措施,聚焦七大体系建设,着力构建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为推进我市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定目标、绘蓝图、指路径。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市委、市政府对全市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县(区)党委、政府对本辖区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将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环保项目成效纳入绩效目标管理,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敏感区和治理成效显著地区的资金倾斜。健全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配合保障和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机制。
 
  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加快构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探索设立“两山银行”,打通“绿水青山”与“金山银山”的双向转化通道。开展碳达峰、碳中和实践。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鼓励企业依托排污许可证建立“自证守法”管理模式。建立以排污许可执行报告为核查基础的环保税核查机制。全面落实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督促排污企业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建立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社会公众开放制度。
 
  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环境公益诉讼,搭建各方共同参与的环境公益诉讼网络。发挥各类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作用。完善环保志愿者参与机制。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工作体系。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积极推行绿色办公、绿色出行、绿色家居、绿色消费。
 
  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聚焦打造生态环保执法最严区域目标,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完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具备条件的人民法院设立专门的环境资源审判庭或专业人民法庭。构建体系完备、上下协同、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实现环境质量、污染源和生态状况监测全覆盖。构建跨部门、跨区域、全覆盖的预测预警、信息报告、风险管理、应急处置和应急联动体系。建立统一的环境应急预案电子备案系统。
 
  健全环境治理市场体系
 
  引导各类资本参与有利于环境治理的交易、投资、建设、运行。加快构建我市环保产业的“产、学、研”体系。优化环保产业金融支持和服务。扩大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实施的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项目范围。积极推行环境医院、环保管家和环境顾问服务,探索统一规划、统一监测、统一治理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开展工业园区、小城镇环境综合治理和企业托管服务试点,实行按效付费。建立健全“污染者付费+第三方治理”等机制。严格执行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税收价格政策。
 
  健全环境治理信用体系
 
  将各级政府和公职人员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将有环境违法失信行为的排污企业列入“黑名单”,并依法公开曝光。严格执行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强制性环境治理信息披露制度。
 
  健全环境治理法律法规政策体系
 
  完善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及环境要素保护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对地方法规、规范性文件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一致性审查机制。加快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探索绿色GEP核算机制,推进县(区)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试点。推进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优化和完善环境保护税征收稽查管理。深化绿色金融体系建设,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探索采矿权、排污权抵押融资和重大环保装备融资租赁等模式,支持金融机构探索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在环境高风险领域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探索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市场化交易。
 
  原标题:汉中市聚焦七大体系建设 着力构建现代环境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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