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 2023/3/7 15:38:49
- 14686
- 来源: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关键词:矿产资源规划资源开发利用
各镇乡(民族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万州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
重庆市万州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
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二月
总则
矿产资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为加强万州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绿色矿山建设及生态保护,促进矿产资源的科学利用,提高矿产资源的安全保障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实施办法》《重庆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区县级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渝资发〔2020〕143号),制定《重庆市万州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万州区人民政府对万州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的全面部署,是落实国家和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对万州区矿产资源实行宏观调控、科学管理和依法审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重要依据。涉及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的相关行业规划,应当与本《规划》做好衔接。
《规划》以2020年为基期,以2025年为目标年,展望到2035年。
一、现状与形势
万州区地处重庆市东北部,三峡库区腹心,是三峡库区中部的经济中心、重庆第二大城市。万州区介于东经107°52′22″—108°53′52″,北纬30°23′50″—31°0′18″之间,幅员面积3457平方公里。东与云阳县相连,南与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和湖北省利川市接壤,西与忠县、梁平区毗邻,北与开州区和四川省开江县交界。全境东西广97.25公里,南北袤67.25公里,城区面积110平方公里,直线距离重庆市228公里。2020年末,全区辖52个镇乡街道,户籍人口171.47万,其中城区人口106万。
按照“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区两群”的战略发展定位,万州区作为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区域中心城市,区位优势独特,交通四通八达,长江黄金水道穿境而过,是拥有机场、铁路、高速公路、深水港码头和海关口岸、国际保税物流的一个交通枢纽的城市。区内山丘起伏,最高点普子乡沙坪峰,海拔+1762米;最低点位于黄柏乡内,随长江蓄水水位变化而变化。低山、丘陵面积约占四分之一,低中山和山间平地面积约占四分之一,少平坝和台地,且零星散布。
2020年全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970.68亿元,比上年增长2.4%,工业总产值268.0亿元。
(一)矿产资源概况
1.矿产资源特点
万州区地层区划位置属华南地层大区、扬子地层区、四川盆地地层分区、万州地层小区。全区总计出露地层13个组,由老至新依次为:二叠系(P)、三叠系(T)、侏罗系(J)及第四系(Q),缺失白垩系及第三系,第四系仅零星分布于河谷两岸。万州地区处于扬子准地台四川台坳之川东陷褶束北东部,主要褶皱构造由北而南有:龙洞坝背斜、渠马河向斜、铁峰山背斜、万州向斜、方斗山背斜、赶场向斜、龙驹坝背斜、马头场向斜、七曜山背斜。
万州区矿产资源种类较多,分布广泛,相对集中。天然气、岩盐主要分布在长江以西的三叠系地层;地热主要分布在长江以东的三叠系地层;煤炭、石灰岩主要分布于万州区内背斜构造两翼的三叠系地层;砂岩、页岩等广泛分布于全区的侏罗系地层。矿产资源总体特征是:能源矿产、非金属矿产多,金属矿产少;大中型矿床少,小型矿床多。优势矿产为天然气、岩盐、石灰岩,其中岩盐资源得天独厚,储量大、质量好、开采条件优越,查明资源量居重庆市前列。
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区共发现矿产资源20余种(含亚矿种):煤、天然气、铁、铜、铅、锌、石灰岩(水泥用、建筑石料用、饰面用)、耐火粘土、高岭土、硅石、镁矿(炼镁白云岩)、岩盐、硫铁矿、含钾岩石、页岩(水泥配料用、砖瓦用)、砂岩(水泥配料用、建筑用)、粘土、石膏、地热水和矿泉水等。探明并有一定资源量的矿产有11种,包括煤、天然气、地热、镁矿(炼镁白云岩)、岩盐、石灰岩(水泥用、建筑石料用、饰面用)、砂岩(水泥配料用、建筑用)、砖瓦用页岩等。
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截至2020年12月底,万州区开发利用矿产9种:天然气、地热、岩盐、水泥用灰岩、饰面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全区各类矿山共38个,其中,地热1个,岩盐1个,水泥用灰岩1个,饰面用灰岩1个,水泥配料用砂岩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16个,建筑用砂岩6个,砖瓦用页岩11个。大型矿山8个,中型矿山16个,大中型矿山比例达到63%。
开发利用特点:岩盐、石灰岩、砂岩、页岩为区内主要利用矿种;地热正在基建,还未投产;天然气、页岩气清洁能源矿产资源丰富,具有较好利用前景。
(二)上轮规划实施成效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万州区深入推进矿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取得积极成效,矿业转型升级和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显著,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水平不断提升,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资源支撑和保障作用。
扎实推进基础地质调查工作,为规划布局提供基础资料。上轮规划以来,全区1:5万区域地质调查工作覆盖率已达到80%以上。全区主要完成了万州区走马镇四方地水泥用灰岩调查评价工作,为本轮勘查布局提供了地质基础资料。在万州区设置了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资源保障基地,有利保障了城乡建设和重大设施建设资源需求。
矿业经济持续稳定,产业集群特色明显。上轮规划期间开发利用矿产9种,包括天然气、地热、岩盐、水泥用灰岩、饰面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建筑用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矿业总产值5.6亿元(不含天然气),从业人员2000余人。岩盐工业总产值超过2.7亿元,以矿产为原料的深加工业得以长足发展,已形成了高峰盐气化工特色产业集群。
矿产资源开发布局与结构优化成效显著,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依法关闭整合了一大批破坏资源、污染环境、布局不合理以及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矿山,煤矿已全部退出,自然保护区内的矿山全部关闭退出。矿山数量由2015年的95个减少到了2020年的38个,大中型矿山比例则由2015年的8%上升为2020年的63%,规模化开采雏形已基本形成。资源综合利用水平稳步提升,岩盐开采回采率由上轮的15%提升为25%;非煤露天矿山开采回采率由上轮的90%提升为92%以上。
绿色矿山建设有序推进,矿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制定万州区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方案,稳步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绿色矿山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全面加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施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制度。开展长江沿线废弃露天矿山及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修复,已完成长江沿线122公顷废弃露天矿山和79公顷历史遗留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
(三)形势与要求
“十四五”时期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攻坚期。矿业行业进入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资源安全为目标;以绿色发展,转变资源利用方式为中心”的模式。万州区矿业发展将遵循国家制定的经济发展战略,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加强全区矿山绿色转型发展,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坚定不移的推进矿山企业走生态效益、民生效益与经济效益统筹协调。
鉴于“十四五”期间万州区矿产资源开发与矿业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本区矿产资源有以下新要求:
经济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主要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围绕“一区一枢纽两中心”的定位,积极打造新材料产业园;提速交通设施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等一系列举措,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仍将维持高位运行。
“一区两群”协调发展要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资源勘查开发布局结构。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牢筑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围绕全区清洁能源、盐化工、新材料产业布局等,建设一批矿产资源重点开采区、集中开采区,助力产业发展。科学设置中小型矿山,稳步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提升矿山规模化开采和集约化利用水平。同时稳步推进岩盐、石灰岩、砂岩、页岩等传统优势矿产的开发利用,并坚持“立足自用,总量控制”的原则,控制全区矿山数量和生产规模总量,制定全区矿山最低准入规模指标。进一步提升区内矿产资源深加工能力和产品附加值,推进资源开发利用与区域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
资源环境约束态势要求进一步提升矿业发展质量。随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更加严格,长江流域沿线管控约束进一步提高。区内可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的国土空间较为有限,要求进一步提高矿产开发准入门槛、提升资源规模化集约化利用水平。以绿色矿山和绿色勘查为抓手,坚持“边开采、边治理、边修复”,切实改善矿区生态环境,加快转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水平;强化综合勘查开发和综合利用,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
二、指导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认真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持续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落实“八项行动计划”。服从服务于生态安全和资源安全两个大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为目标,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建设及万州区“一区一枢纽两中心”的定位发展提供矿产资源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坚守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合理控制资源开发利用强度,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提升矿产资源对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建设的支撑作用。
2.坚持需求导向,保障供给。围绕我区“一区一枢纽两中心”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加强资源供需形势分析和矿产品市场监测,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能力,提升矿产资源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作用。
3.坚持优化布局,协调发展。加强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的衔接,推动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产业转型升级、区域经济发展相协调。立足区域资源禀赋,突出地域优势和资源特色,促进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发展优势。
4.坚持深化改革,创新监管。深入推进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开展砂石土矿产“净矿”出让,积极探索其他矿产“净矿”出让,贯彻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改革,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管理体系。强化矿业权人信用管理,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矿产资源基本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资源需求;基本形成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矿业高质量发展布局;现代化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矿产资源领域基本形成。
1.2025年目标
完善矿产资源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随着矿产资源管理改革推进,需进一步完善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加强矿业权市场建设,严格矿产资源规划管理、矿业权市场准入和矿业权出让和转让管理;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监督管理和监测体系,加强安全生产监督和矿产资源开采秩序整顿。
持续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加强重要成矿区带的基础地质研究,拓宽基础地质服务领域;推进土地质量调查、水文地质调查、城市地质调查;加强岩盐、水泥用灰岩等矿产资源勘查,提高矿产资源保障能力。到2025年,新发现和评价重要矿产地4处,新增岩盐资源量7000万吨,新增水泥用灰岩资源量20000万吨,新增熔剂用灰岩资源量2000万吨,新增地热水资源43.8万立方米/年。
控制矿山总量及矿产资源开采总量。到2025年,适度控制采矿权数量,矿山数量不超过47个;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65%。建立采矿权出让项目库,在控制采矿权数量不突破总数量前提下,按照关闭一个、投放一个原则有序进行。
基本形成绿色发展格局。合理调控建筑石料用灰岩等矿产开发利用格局,严格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准入要求,提升矿业集中度。推进矿业转型升级,增强岩盐等深加工能力,延伸产业链,提升矿产品附加值。完善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的激励约束机制,提档升级绿色矿山建设,促进矿地融合发展,构建绿色发展长效机制。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
2.2035年展望
基础地质工作程度全面提升,全区三维地质数字化工作全面完成,矿业结构调整取得较大进展,矿山开采工艺实现全智能化,矿山“三率”水平稳步提高,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全面建立稳定开放的资源保障体系,基本形成资源开发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协调的矿业发展格局,基本实现节约高效、环境友好、矿地和谐的发展格局,全面建立竞争有序、富有活力的现代矿业市场体系。
三、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
立足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一区两群”发展格局,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布局,强化矿业经济联动,突出矿产资源整体性、互补性和联动性,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功能明确、资源配置优化、整体效能提升矿业发展新格局。
(一)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
重点勘查天然气、页岩气等战略性矿产,岩盐、水泥用灰岩等矿种。大力支持天然气、页岩气勘探开发力度,支持在已设油气矿业权区域增列煤层气进行综合勘查、综合开发,依法依规解决油气勘探、开采、输送等合理用地需求。
重点开发利用天然气等战略性矿产,岩盐、地热、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熔剂用灰岩等优势矿产。
限制开发煤等矿产。
禁止开发砖瓦用粘土及其他对生态环境可能产生严重破坏且难以恢复的矿产。
(二)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
万州区作为三峡库区经济中心、区域中心城市,主动担当作为,利用三峡库区区位优势条件,大力发展无机非金属环保功能新材料等产业,特铝新材料项目等重点项目,着力培育一批龙头企业,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尤其将以打造智能制造水泥示范、行业标杆为目标,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建设新材料绿色产业园。
根据万州区矿产资源的禀赋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并结合市级矿规的规划布局,落实市级规划重点开采区1个。本次万州区矿产资源规划设置重点勘查区2个,设置重点开采区3个。
(三)勘查开采与保护布局
1.勘查布局
根据市级勘查规划,合理规划布局勘查区块,积极引导岩盐、地热、水泥用灰岩等矿产设置探矿权。开展集中开采区和普通建筑用砂土规划区资源调查评价等工作,提高采矿权资源可靠性。本次共设置勘查规划区块5个,均为新设,其中岩盐勘查规划区块1个,地热勘查规划区块1个,水泥用灰岩勘查规划区块1个,熔剂用灰岩勘查区块1个,矿泉水勘查区块1个。原则上一个勘查规划区块对应一个勘查项目,推动有序勘查。
2.开采布局
合理规划布局开采区块,积极引导“规模化、集约化”布局,提高矿业的集中度和规模效益,加快大中型和骨干矿业基地的建设和发展,结合市级开采规划布局,落实划定集中开采区;在集中开采区外,合理划定开采规划区块,积极引导采矿权设置。设置开采规划区块54个,其中已设采矿权保留18个(地热1个,岩盐1个,水泥用灰岩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4个,水泥配料用砂岩1个,建筑用砂岩1个,砖瓦用页岩9个),已设采矿权调整15个(饰面用灰岩1个,建筑石料用灰岩9个,建筑用砂岩4个,砖瓦用页岩1个),探矿权转采矿权5个(岩盐1个,地热1个,水泥用灰岩1个,熔剂用灰岩1个,矿泉水1个),空白区新设16个(建筑石料用灰岩7个,建筑用砂岩7个,水泥配料用砂岩1个,水泥配料用页岩1个)。另有关闭采矿权区块5个。
3.保护布局
建设铁路、公路、工厂、水库、输油管道、输电线路和各种大型建筑物或者建筑群,建设单位在选址之前,应向规划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查询拟建工程所在地区的矿产资源分布和开采情况,未经批准,不得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开采矿产资源应当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采矿方法和选矿工艺,达到国家及重庆市规定的“三率”指标要求;禁止无证开采和超越采矿许可证规定的矿区范围采矿;加强对具有工业价值的共生和伴生矿产的综合开采、综合利用,防止资源浪费。
四、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
(一)合理调控开发强度
根据市场需求,合理调控地热、岩盐、饰面用灰岩、熔剂用灰岩、水泥配料用砂岩、建筑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矿泉水等矿产的开发利用总量。
(二)优化开发利用结构
——严格矿山最低开采规模。适度集中,压缩过剩、落后能力,做到矿山开采规模与矿床(区)储量规模相适应,设立矿山最低开采规模,并严格控制建筑石料用灰岩新建矿山生产规模。有效促进石灰岩利用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
落实自然资源部、《规划》确定的矿山最低生产规模准入要求,严禁新设低于最低准入要求的矿山。除符合有关规定外,严格控制新设小型生产规模矿山,严格限制不具备扩能条件的已设小型生产规模矿山扩大范围增划资源。
——控制矿山数量。按照市场需求有序投放矿业权,增加有效供给。合理控制地热、岩盐、水泥用灰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熔剂用灰岩、饰面用灰岩、建筑用砂岩、水泥配料用砂岩、砖瓦用页岩矿山数量,2025年,全区矿山总数控制在47个以内。
——提高大中型矿山比例。积极引进综合实力强、社会责任感强、信誉度好的大型企业参与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培育集勘查、开采、加工、科研于一体的大型矿业集团,加快大中型和骨干矿山企业的建设和发展。到2025年,全区大中型矿山比例不低于65%。
——优化产品、技术结构。推行清洁生产,发展绿色产业,淘汰达不到环保和质量标准以及安全条件较差的企业。推进采、选、冶产能结构性调整,合理配置采选冶能力。提高矿山机械化开采水平,改善安全技术装备,完善采选配套,提高冶炼能力,开发深加工产品。
(三)严格规划准入管理
结合国家和市级矿产资源管理政策,以绿色勘查开发、绿色矿山建设及矿区生态修复等为准入条件,落实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要求,统筹协调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区分战略性矿产和非战略性矿产、探矿权和采矿权、已设矿业权和新设矿业权、地下开采和露天开采、固体矿产和液体矿产,对矿业权准入进行差异化管控。从严控制长江干流岸线两侧向外5公里范围内和第一山脊线可视范围内的矿业权准入。
1.勘查准入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有关产业政策,勘查矿种、区块必须符合《规划》要求。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大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的研究与应用推广。在勘查立项、设计、实施全过程贯彻生态文明理念,推广物化探无损地表技术,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
2.开采准入
规划准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重庆市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开采矿种、区块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开采规模准入:矿山开采规模应与矿区(床)资源储量规模相适应,满足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要求。
开发利用水平:加强矿产资源保护与节约利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矿产资源“三率”指标要求。
绿色矿山建设准入: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
矿区生态保护修复准入:矿山应按规定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报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严格执行已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对于开采矿产资源造成矿山地质环境破坏的,由采矿权人负责治理恢复,治理费用列入生产成本。矿山关闭前,采矿权人应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义务。
五、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
(一)绿色勘查
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大绿色勘查新理论、新方法、新技术、新设备和新工艺的研究与应用推广,在勘查立项、设计、实施全过程贯彻生态文明理念,推广物(化)探无损地表技术,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扰动。
(二)绿色矿山建设
健全绿色矿山建设长效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管体系,持续巩固绿色矿山建设成效,促进矿区矿容矿貌大改观、大提升。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生产矿山加快升级改造、逐步达标。
(三)矿区生态保护修复
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矿区生态环境安全,遵循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矿区生态保护修复,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
六、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
落实规划实施主体责任。强化部门协同和上下联动,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措施,形成政策合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规划目标任务。规划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确需调整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做好相关规划衔接。建立健全相关规划衔接协调机制,确保矿产资源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衔接协调。涉及矿产资源的相关行业规划,在规划目标、重要指标、重点布局、重大工程和政策措施等方面,要与矿产资源规划相衔接。
(二)严格审核管控
规划明确的禁止勘查开采矿种,不得新设矿业权。对限制开采矿种,要严格执行开采总量控制、开采准入条件等有关要求。按照矿山开发规模与矿床储量规模相适应的原则,严格执行新建、扩建矿山最低开采规模设计标准,科学划定勘查规划区块和开采规划区块,明确准入要求和时序安排,原则上一个勘查开采规划区块一个主体,促进资源整装勘查、整体开发。新设勘查开采项目优先向重点勘查区、重点开采区和集中开采区投放。
加强矿业权出让项目计划调控。动态更新维护矿业权出让项目库,做好与用地用林用草等审批事项的衔接。健全完善上下联动、部门会商的协作机制,规划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经济信息、交通、生态环境、应急、林业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开展必要的联合踏勘、申报矿业权出让项目计划。加强矿业权出让前期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
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建立专项资金制度,矿业权出让收益按照适当比例加大经费投入,支持科技创新,鼓励科研单位与相关企业合作,形成多元化的科技投入。统筹加大对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矿产地质调查勘查和科学技术研究,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等工作的支持力度。拓展资金筹措渠道,积极争取国家资金,鼓励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矿产资源勘查。
(四)健全监督机制
加强监督执法管理体系建设,强化重点环节监管,构建覆盖地质勘查、矿山建设、开发运营、闭坑治理、生态修复的全生命周期监管体系。优化监督管理内容和程序。开展矿山日常巡查和遥感监测,推动监管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完善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制度,强化矿业权人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名单管理,严肃查处违法企业,引导形成从业主体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格局。
创新规划监督方式,实行专项检查与经常性监督检查相结合,采用卫星遥感、无人机等技术手段,强化对规划重点区域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活动的监督管理。加强宣传报道,增强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不断提升矿产资源管理水平。落实监督责任,完善规划监督管理办法,加强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项目公示,动态评估规划实施情况。
原标题: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重庆市万州区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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