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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频频倾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纳入法治轨道

2013/9/23 13:4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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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污水处理设备
导读:hbzhan内容导读:近年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也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重地上、轻地下”、运营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一下雨就“水漫金山”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不小心就掉入“夺命窨井”的事件时有发生,直接影响民生和环境的水污染问题在一些地方凸显。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短板”和“欠账”,已成为一些城镇运行之殇。
  hbzhan内容导读:近年来,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能力有了较大提高,但也存在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重地上、轻地下”、运营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一下雨就“水漫金山”的现象屡见不鲜,一不小心就掉入“夺命窨井”的事件时有发生,直接影响民生和环境的水污染问题在一些地方凸显。排水与污水处理的“短板”和“欠账”,已成为一些城镇运行之殇。

 
  
  9月18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会议指出,排水与污水处理是维系城镇“生命体”健康循环的重点环节,是提高新型城镇化质量的要件,与民生改善、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密切相关。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草案)》明确排水与污水处理五大方向:一是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要与城镇开发建设、道路、绿地、水系等专项规划相衔接。城镇新区要优先安排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未建的不得投入使用,未达标的必须进行改造。二是规范雨水和污水排放,促进污水处理再生利用和污泥、雨水的资源化利用。三是加强对污水排放和处理设施运营情况的监管,强化窨井盖等设施的维护和管理。四是提高城镇内涝防治能力,地方政府要制定应急预案,加强易涝点治理。五是严厉查处违法违规排污等行为。
  
  随着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的不断加大,各地开始积极建设乡镇污水处理厂,以推动农村环境质量改善。但是在一些地方,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完工后,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资金投入不足,导致工程质量差,不能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二是污水处理设施选址不合理、不规范,导致环境投诉量增加;三是未实现雨污分流和乡镇污水管网全覆盖,导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低;四是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涉及面广、规模小,建成后难经营,污泥处置不规范。
  
  解决这些问题,一方面要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意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加快相关设施建设和改造,另一方面要抓紧完善法规制度,加大依法建设和管理力度,将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纳入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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