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重视制度完善推动环保行业发展
- 2013/11/15 1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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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 关键词:环保行业
公报明确用制度保护生态环境,环保立法和制度建设将进一步加强;公报提到“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预示着未来一段时期内立法和制度建设将成为环保领域的工作重心。回顾我国30年来的环保制度建设,环评制度、排污许可与总量控制制度、征收排污费等各项制度仍存在执行不力、寻租空间大等问题,部分规章规范甚至成为一纸空文。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公布,在68件立法项目中,修改土地管理法、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核安全法等11项涉及生态文明建设,环保立法进度明显加快。三中全会对于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表述将推动环保产业发展步入新的阶段。
公报中提到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就环保产业而言,应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加快形成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的现代市场体系。
原建设部于2002年12月发布的《关于加快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进程的意见》,开启了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的大门。以水务、固废处理为核心的市政公用行业得以快速发展,供水、污水处理及回用、污泥处理处置、垃圾焚烧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得到了完善,BOT/TOT等商业模式创新快速发展与推广环境服务提供商在水务等领域市场化的进程中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些提供商已逐步成熟起来,可以为后续市场化体系的完善提供支撑。
在后续的十年甚至更长期内,环境服务业发展的需求侧除了污水处理、污泥安全处置、大气污染防治、城市垃圾处理等污染防治领域外,还包括市政管网、环境监测、环境修复等业务的产业化释放。从国家已经采取的相关措施如优先在监测点位与污染源数量多、环境监测任务量重的区域开展社会化监测试点;逐步将污染源监测等向市场放开,拓宽社会化监测机构服务市场等措施中,可以看出环境监测服务等领域推向市场化运营的产业化释放潜力是巨大的。
市政公用事业将进一步放开准入,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新旧“非公36条”都曾提出民间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企事业单位的改组改制、深化市政公用事业体制改革等内容。三中全会关于非公有制的表述再一次释放信号。而本次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中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法被正式列入第二类“需要抓紧工作、条件成熟时提请审议的法律草案”。市政公用事业将进一步放开准入,这将为整个产业的发展注入新鲜血液。
市场化程度的提升将带来环保行业的并购潮,催生细分;环保行业将步入以技术和资金实力提高区域市场占有率,或对同类行业之间的产业链横向整合阶段。以水务市场为例,2013年水务领域并购规模达到71亿元。随着市政公用事业行业市场化程度不断提高,优势企业以资金及技术优势提高市场占有率,行业将会出现强者恒强的局面,催生新的细分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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