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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霾罚单遭质疑谁来埋单众说纷纭

2013/12/17 10:4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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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雾霾罚单 空气污染 污染防治
导读:hbzhan内容导读:近日,辽宁省首开“雾霾罚单”,8个城市因环保考核未达标被罚5420万,并要求整改。尽管行动果断,但对辽宁省做法的质疑之声也不少。争论的焦点在于地方政府缴纳的5000多万元罚款,终究竟由谁来埋单?
  hbzhan内容导读:近日,辽宁省首开“雾霾罚单”,8个城市因环保考核未达标被罚5420万,并要求整改。尽管行动果断,但对辽宁省做法的质疑之声也不少。争论的焦点在于地方政府缴纳的5000多万元罚款,终究竟由谁来埋单?



雾霾罚单见实效需具体的硬性措施保障
  
  雾霾罚单谁来埋单?
  
  日前,辽宁省对辖区内8个城市开出5420万元“空气质量考核罚单”,并承诺罚缴资金将全部用于该省蓝天工程。这是辽宁省自2012年出台《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暂行办法》以来,开出“灰霾罚单”,罚金由省财政厅直接从下级城市财政资金中扣缴。
  
  此举一出,随即引发争议。支持者认为,“雾霾罚单”虽然不是巨额罚款,却意味着今后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方面不可懈怠,倒逼地方政府在引进大项目的同时,更加慎重地综合考量和比对。另有质疑者则提出,用经济手段治霾似乎是一种不错的手段,问题在于这笔钱到底是由谁来出?
  
  有人认为这是在用纳税人的钱治理企业造成的污染。这种观点认为,罚款其实是财政资金的一种挪移,财政资金无论流向哪里,都是纳税人的贡献。本来,当地群众就已经饱受灰霾之苦,后竟然还要掏钱负担这笔罚款。
  
  辽宁省环保厅厅长朱京海表示,用经济手段治环境污染并非,之前在治理水污染上有过类似的办法。辽河去年摘掉了重度污染的帽子,很重要的一个治理措施就是对流经的每个城市、每个县河流的断面进行监测,如果超标,就要从财政扣钱,罚款用于补偿受污染的下游。他表示,“雾霾罚单”的处罚是由辽宁省环保厅和财政厅联合操作的,罚缴资金将全部用于去年6月份启动的蓝天工程。
  
  “雾霾罚单”能否罚出蓝天白云?
  
  不得不承认,“雾霾罚单”政策充分展现了环保部门的良苦用心。环保部门将罚单开给地方政府,同时也把治理责任与难题推给了地方。被列为世界四大尴尬部门的环保部,一直是弱势部门,也没有执法权,相较之下,将难题交给更有实权的地方政府,对于治理大气污染而言,确实会更方便作为。即便没有作为,环保部门也可将罚缴的资金用于环境治理。况且罚款又能从省财政直接扣缴,不怕地方政府赖帐。
  
  但这样一个于环保部门而言百利而无害的政策,放在更大的环境治理的视角下,却未必是佳的选择。至少在政策制度的设计上,有很多一厢情愿的地方。环保部门希望用“罚单”来倒逼地方政府狠抓环保工作。但对像沈阳这样2012年财政收入达715亿的城市而言,3460万的罚款不过是九牛一毛。“雾霾罚单”会否流于形式,地方政府的环境治理效果如何,主要还得看地方主政者的态度。
  
  “雾霾罚单”中,高罚款才3460万元,低罚款仅20万元,罚款数额远远小于以牺牲“环境”换来的GDP增长,对于一个大中型城市来讲,几千万、几十万元的罚款无异于“九牛一毛”。“雾霾围城”下,如此“只罚款、不罚官”的罚单,犹如扬汤止沸、杯水车薪,根本不能击中要害。
  
  有官员称“罚钱被公布后,会让市长面子上挂不住,以此来倒逼他重视大气污染治理”,然而,当各地环保部门纷纷效仿,媒体疲于关注之时,谁还记得哪位市长的面子?而且可以说,这个罚单政策能行之有效后靠的不是制度倒逼,说到底还是人治。
  
  “罚单”之外还需健全相应机制
  
  “雾霾罚单”的初衷无可非议,之所以会引起质疑甚至反对,是因为人们在主观方面存在误读,客观方面是因为有其他领域类似措施的前车之鉴。但具体到“雾霾罚单”,恐怕还是在于这项制度本身尚不够完善,至少从相关新闻报道来看,除了一句“罚缴资金将全部用于去年6月份启动的蓝天工程”外,并没有看到保证罚款公开透明使用等相关机制和措施。这一点,应该是人们对其实际效果心存忧虑的主要原因。
  
  北京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表示,“抛开法律依据,还要看到辽宁是一个老牌重工业省,通过这种处罚手段施压,有一定合理性。”通过处罚推动问题的解决是常用手段,但同时还要注意到,通过污染环境得到的收益,与处罚是否相适应。如果通过污染环境换来的经济效应大于罚款,那么处罚的作用就相对有限。
  
  事实上,罚款机制只是手段的一种,还应该配合其他手段,如严格执行相关法律、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等。尤其是加大信息公布力度,让社会广泛监督,特别是环保部要求建立统一的公布平台,重点排污企业信息实时发布。
  
  治理雾霾确实需要真金白银的投入,但却远不是罚单模式这么简单。马军表示,与单纯的罚单相比,类似规定显然是更为具体的硬性约束,它以法律的方式为治污提出了更系统化,但又更细化的标准与指标,压缩了罚单之下各地的变通空间。
  
  “雾霾罚单”可大可小,关键的是要“得当”,割了谁的肉,进了谁的口,都要经得起公平正义的检验。雾霾会带来一种视觉模糊,但治理雾霾不能存在“视觉模糊”。就“雾霾罚单”而言,就是要做到“罚”得清清楚楚,“用”得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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