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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典治霾元年不容乐观哪副“药方”解呼吸之痛

2014/10/10 11:5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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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保在线
关键词:雾霾 PM2.5 废气处理
导读:重典治霾元年不容乐观,哪副“药方”解呼吸之痛?
  【中国环保在线 废气处理】雾霾,年年担心,年年来。难道就没有办法至于大气污染的“雾霾病”?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都开出了不少“药方”,但却缘何收效甚微?重典治霾元年,哪副药方才能够真正接触雾霾带来的呼吸之痛?



重典治霾元年不容乐观 哪副“药方”解呼吸之痛
  
  随着全国大部分地区逐渐秋季,雾霾再次成为媒体视野中的高频词汇。
  
  如何根治雾霾成为这几年社会各界热议的话题,开出的“药方”也不计其数。然而,多位分析人士认为,如果不在财税体制、环保机制、考核问责机制等“根子”问题上进行改变,难以从根本上治理造成雾霾的污染源,根治雾霾也将沦为空谈。



“治霾药方”
  
  完善考核“指挥棒”。考核是“指挥棒”,首先应完善中央对地方的科学发展考核体系。
  
  大幅降低“三高”企业的地方税收分成。从根本上遏制地方政府盲目的“增税冲动”另外,增加高新技术企业、第三产业和金融服务业在地方的税收分成比例,激励地方政府大力发展这些产业,自发进行转型升级。
  
  建立健全“大环保”机制。仅靠环保局“就环保抓环保”已经难以有效治污,必须建立健全“大环保”机制。
  
  对地方引进的污染项目实行终身问责制。以防止地方干部“政绩留本任,污染给下任”的现象频频发生。
  
  今年堪称我国“重典治霾”的元年,环保部与全国31个省区市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各地也为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制定了本地实施方案,并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人们早已认识到,由于大气的流动性特点,建立区域联防联控协调机制是雾霾防控的必由之路,但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却建立法制化背景下的长效经济手段是其中的关键,与强制关停、准入审批等依靠个案裁量的方式相比,以资源税、燃油税为代表的环境税有更强普适性和公允性。具体到雾霾治理,相关税收应从煤电等源头开始,从价计征;在力度上要确保多数企业的适应性、淘汰少数落后企业;同时还要通过配套措施,提高低收入群体对相关终端产品的价格承受力。
  
  目前长三角江苏、浙江、安徽、上海三省一市在雾霾治理过程中,面临着污染机理底数不清、监测数据来源多头导致难以挖掘数据规律、科研各自为政导致人才利用率低下等问题,污染预报预警模型难以建立,大量监测数据难以成为对策依据。
  
  距离2014年结束还有三个多月,面对严峻的大气污染形势,江苏拿出了更为严格的“治霾方案”,总体来看,是延续了青奥时期的管控措施。对其他地方的治霾工作有着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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