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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违反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废气治理设备;无法密闭的,应当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
02 标准
1、生产和服务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属于挥发性有机物;
2、挥发性有机物废气防治情况
2.1 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服务活动能够密闭的,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
2.2 对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收集并安装废气治理设备;
2.3 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收集及处理工段存在不正常使用的情况;
2.4 无法密闭的,未采取措施减少废气排放。符合1及2中的任意一条情形,可以。
案例:高效废气净化设备——工业静电式油烟净化设备安装在客户厂区
03 检查要点和取证要点
1、项目建设情况
检查要点:核实确认企业的生产项目属于备案表、报告表、报告书还是属于重污染项目的报告书。
取证要点:
(1)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项目报批的环评文件类别;
(2)根据建设项目特征和所在区域的环境敏感程度,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进一步核实环评文件类别。
(3)询问企业生产、规模、产值等基本信息。
2、生产原辅材料使用情况
检查要点: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及辅料是否有属挥发性有机物(常温下,沸点50℃—260℃的有机化合物)的物质。
取证要点:(1)查看环评文件中原辅材料使用情况表,对照其中物质是否属挥发性有机物;(2)查看现场原料仓库,根据包装物的名称标识等,对照其中物质是否属挥发性有机物。
3、污染物排放情况
检查要点:生产过程及转运、包装过程中是否存在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排放。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情况。
取证要点:
(1)查看环评及批复文件中,大气污染物是否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
(2)生产场所通过嗅觉感受是否有异味,可以通过便携式VOC快速测定仪进行检测,记录测定的数值,如测定数值明显大于背景值,可以判断有含VOC废气产生,将检测数值通过固定。
(3)根据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使用便携式VOCs快速检测仪、VOCs泄漏检测仪、微风风速仪、油气回收三项检等测仪,来判定企业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是否超标,认定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是否有效收集。
4、废气收集处理情况
检查要点:
(1)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场所或设备是否密闭;
(2)若不密闭,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是否有效收集并处理。
取证要点:
(1)查看环评及批复,是否要求对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场所或设备采取密闭措施;
(2)查看环评及批复,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要求采取何种处理措施,对实际建设情况进行现场核查。若存在不一致,判断较环评要求是否优化。
(3)对废气收集管道的密封性检查,使用纸片等较轻物质对破损处是否有泄漏或者使用经校验且在有效期内风速仪进行检查并拍照摄像。
5、废气治理设备使用情况
常见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的情况:
5.1 通用设施
检查要点:检查引风机是否运行;检查引排风管道是否畅通。
取证要点:查看引风机、管道,对异常部位进行拍照。对设施运行技术规范复印
5.2 冷(水)凝装置:
检查要点:检查设施水泵是否运转、进出水阀门是否打开,循环水冷装置用手触碰是否有水流动震动,深冷装置在阀门或者法兰处是否有明显结冻或者结霜现象。
取证要点:进出水阀门未打开做好拍照和摄像;循环水冷装置进出水管道手触碰未发现有水流震动,沿进水管道进行检查,对沿线泵、阀门开启情况进行拍照摄像;深冷装置发现阀门或者法兰处无明显结冻或者结霜现象,对沿线泵阀门开启情况,冷冻设备开启情况进行拍照摄像;对设施运行技术规范复印。
5.3 活性炭(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
检查要点:检查是否有活性炭填充,活性炭更换记录,活性炭纤维吸附脱附运行记录。检查活性炭吸附层是否有明显短路。
取证要点:对照活性炭更换记录检查危险废物入库台账和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废活性炭暂存情况,如不符做好台账复印和现场拍照取证;对设施运行技术规范复印。对活性炭吸附层明显短路处拍照。
5.4 酸、碱、水、白油喷淋装置:
检查要点:使用pH试纸对喷淋液酸碱度进行检查;对循环泵运行情况、相关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检查;对设施运行技术规范复印。
取证要点:pH试纸包装、使用情况全程摄像;循环泵启动情况、相关管道阀门开启情况进行拍照摄像;对设施运行技术规范复印。
5.5 白油(矿物油)吸收装置:
检查要点:对循环泵运行情况、相关管道阀门开启情况检查。
取证要点:循环泵启动情况、相关管道阀门开启情况进行拍照摄像,对设施运行技术规范复印。
5.6 RTO(蓄热式热力焚化炉):
检查要点:检查装置中控平台,对正在焚烧的蓄热室温度进行观察(正在焚烧的蓄热室温度应不小于760℃)。
取证要点:对RTO中控相关界面进行拍照摄像,询问现场负责人并摄像,对设施运行技术规范复印。
5.7 低温等离子处理装置:
检查要点:对电源和运行台账进行检查。
取证要点:如电流表或者中控显示设施不在运行,对电流表或中控界面进行拍照摄像;对设施运行技术规范复印。
很多企业对废气治理设备缺乏一个正确的认识,盲目为了应付环保检查而安装废气治理设备。为了可以更好的对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改善,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应该加大重视,采用科学且合理的手段实现有机废气治理。但由于VOCs具有排放点多而且分散的排放特征,过去的一些VOCs废气治理技术和废气治理设备并不*适用。
根据《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要求,企业应按照“适宜高效”的原则提高废气治理设备去除率,不得稀释排放,对达不到要求的废气治理设备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新建废气治理设备或对现有废气治理设备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特征、VOCs组分及浓度、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对治理难度大、单一治理工艺难以稳定达标的,要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如蓄热式燃烧(RTO)、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沸石转轮吸附脱附催化燃烧(RCO)等。
一、活性炭催化燃烧设备
挥发性有机废气(VOCs)经高效过滤器过滤后,进入蜂窝活性炭吸附模块被吸附、浓缩,借助催化剂使有机废气在较低的起燃温度条件下,发生无焰燃烧,并氧化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从而达到有机废气治理目的。
活性炭废气治理设备更适合大风量、低浓度有机废气治理,有机废气治理效率可高达95%以上,几乎可以处理所有的烃类有机废气及恶臭气体,对于低浓度、多成分、无回收价值的废气均有较好的处理效果,并且具有能耗低、后期运行成本低、安全方便且无二次污染的优点。
二、沸石转轮催化燃烧设备
天辰科技沸石转轮催化燃烧设备安装中
沸石转轮吸附浓缩装置以陶瓷纤维为基材,表面涂覆疏水性沸石做吸附剂,通过沸石转轮对挥发性有机废气进行吸附压缩,提高浓度,再将高浓度的废气分子脱附后送入催化氧化炉进行无焰燃烧,分解成二氧化碳和水,达到有机废气治理目的。
沸石转轮废气治理设备采用吸附-脱附-浓缩焚化三项连续程序,对有机废气的吸附能力更强、过滤效果更好,对当前环保重点要求的笨、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等有机废气治理有显著效果。
三、蓄热式燃烧分解设备
蓄热式燃烧分解设备通过燃烧天然气对有机废气进行加热,在高温下将有机废气氧化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实现有机废气治理。RTO设备内装有陶瓷蓄热体,能够将燃烧废气时产生的热量充分利用起来,且系统维护工作少。由于节能效果明显,RTO设备在有机废气治理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RTO设备适用于低浓度、大风量的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对挥发性有机物的去除效率较高,两室RTO设备VOCs废气治理效率在95%—98%,三室RTO设备VOCs废气治理效率可达98%以上,是目前我国有机废气治理的主要工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