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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类
1.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类:
(1).有机废液类: ① 油脂类:由实验室产生的废弃油脂,例如:灯油,轻油,,润滑油等; ② 含卤素类有机溶剂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溶剂,该溶剂含有脂肪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仿/氯代甲烷/二氯甲烷/;或含芳香族卤素类化合物,如氯苯苯甲氯等; ③ 非卤素类有机溶剂类:由实验室所产生的废弃溶无机废液类; (2).无机废液类: ① 含重金属废液:由实验室所产生含有任一类之重金属(如铁/钴铜锰铅银锌镁等)的废液; ② 含其他盐类废液; ③ 废酸液; ④ 废碱液; (3).剧毒类废液: ① 含汞废液; ② 含砷废液; ③ 含氰废液; ④ 含镉废液; ⑤ 含各种重金属化学物; (4).实验室固态废物:
某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废物的分类示例:
煤油 等 等 萘乙酸 等 废碱水 等 二氧化锰 等 等 硫氰酸铵 等 等
有机物
有毒物质
酸类
碱类
指示剂
氧化性物质
还原性物质
含氰物质
硝酸盐
金属固体
2.化学废液简易分类原则:
二、实验室化学废液的收集
收集容器需放在的位置(通风/安全/有明显标识的地方),统一收集;收集桶只收集废液,不能把固体废物/玻璃容器放入收集桶内;各类实验室废液需分别倒入对应的容器内,应遵循以下收集基准及检测方法: (尤其是一般试剂不可混入高毒废试剂)
1.含碱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碱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酸性物质;金属;过氧化物。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
2.含酸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酸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碱性物质;金属;有机物质;还原剂;氧化剂;爆炸物;溴化物、碳化物、硅化物、磷化物;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混入后会产生有毒气体之物质如:、硫化物等。 |
3.非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有机溶剂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碱性物质;强氧化剂如:过氧化物、硝酸盐或过氯盐。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
4.含氯有机物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氯有机溶剂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碱性物质;强氧化剂;碱金属如钠、钾;亚硫酸二甲酰;塑料、橡胶、涂装。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 |
5.(含铬)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铬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碱性物质;金属、金属盐;还原剂;磷。 蚁酸盐、硫酸盐、磷酸盐、盐、碳酸盐、蛋白毒、 氨、硫化物、溴化物、生物碱盐、石灰水、硼砂、单宁酸、 蔬菜的收敛剂。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
6.重金属系(镉) 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重金属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强酸;金属、金属盐;还原剂;磷;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 |
| 7.氰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含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酸性物质;有机物质;强氧化剂如:硝酸盐、亚硝酸盐、过 氧化物及氯酸物;汞、氯、溴及会引起爆炸产生有害气体及 恶臭等成分;二氧化碳。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
8.汞系废液收集基准 废液类别: 含汞废液。 避免混入之物质废液不可混入下列物质: 有机物质;碱性物质;钾、钠、镁、锑、砷、硼砂、铜、 铁、铅;蚁酸盐、硫酸盐、磷酸盐、盐、碳酸盐、蛋 白毒、氨、硫化物、溴化物、生物碱盐、石灰水、单宁酸、 蔬菜的收敛剂。 其它对处理过程造成妨碍之物质。 | |
三、收集周转桶上的标示说明
1.标示(无标签不回收)
所使用之标签应贴于贮存容器之桶身上,黏贴位置应明显使相关人员易于辨识标签上所记载之内容。以利废液之分类收集、贮存及后续处理处置。
此外,标签上之记录数据至少应包括下列几项:废液名称、废液特性之标志、产生单位、贮存期间、贮存数量。
2.标签等记录管理
每个院室配备专人管理,进行废液收集、转移登记。
登记本内应写明每次到入桶内的废液的成分量。
四、废试剂(液)转运要求
1.试剂(液)存放时,瓶口应向上,液体、固体分开收集。如重金属试剂、氧化剂、还原剂、酸、碱、溶剂分类收集,并标识清楚,注明含量。
2.实验室应根据标各类废试剂(液)的类别、特性进行标识,分类收集,摆上放于木箱、塑料箱或硬质纸箱内,密封良好,确保废试剂(液) 无渗漏。箱内玻璃瓶应有泡沫或纸皮间隔,防止运输途中碰撞、摩擦。每个包装箱外应标明箱内试剂(液)类别、数量,并保证与提供给的清单相符。
实验室废试剂(液)内不得混有无标签、标签不清楚或清单以外的废试剂(液)。
3.实验室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规定的时间范围内提供全部已收集的废试剂(液)清单(包括名称、数量等),并保证不含放射性、爆炸性、传染性、多氯联苯、二恶英类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