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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性能参数
测量范围:0 - 2 mg/L;0 - 25 mg/L;0 - 50 mg/L;0 - 200 mg/L ;其他量程可定制。
示值误差注1:±2.5% F.S.注2 (国标要求:±10% F.S.)
重复性注3 :≤1.5% (国标要求:≤10%)
零点漂移注4:±0.25% F.S. (国标要求:±5.0% F.S.)
量程漂移注5:±1.5% F.S. (国标要求:±10% F.S.)
定量下限注6:≤0.06 mg/L (国标无此项指标要求; I类地表水的上限值要求是0.2 mg/L。)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3.5% (国标要求:±10%)
注1:选择0 - 50 mg/L量程,仪器在相同条件下连续测量浓度值为25 mg/L的标准溶液6次,6次平行测定值的平均值与标称浓度值之差相对于量程值的百分比即为示值误差。
注2:F.S.是指0 – 50 mg/L量程。
注3:选择0 - 50 mg/L量程,测量零点校正液6次,6次的平均值作为零点值;同样条件下,测量浓度值为40 mg/L的量程校正液6次,经过零点校正后的6次测量值的相对标准偏差即为重复性。
注4:选择0 - 50 mg/L量程,以1小时为周期连续测量零点校正液24次;取最初3次的平均值为基准值,计算随后21次测量值与基准值的偏差相对于量程值的百分比,取者为零点漂移。
注5:选择0 - 50 mg/L量程,在测试零点漂移的前后分别测试浓度值为40 mg/L的量程校正液各3次;后组平均值在扣除零点漂移后与前组平均值的偏差相对于量程值的百分比为量程漂移。
注6:选择0 - 2 mg/L量程,仪器在相同条件下连续测量浓度值为0.1 mg/L的标准溶液7次,计算7次平行测定值的标准偏差,所得标准偏差的10倍即为仪器的定量下限。
应用领域
主要用于固定汚染源(工业废水排放、养殖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近海水域以及近岸海域等水质在线监测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