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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特点
性能参数
测量范围:0 - 2 mg/L;0 - 10 mg/L;0 - 50 mg/L;0 - 300 mg/L;其他量程可定制。
示值误差注1:2 mg/L — ±2.0% (国标要求:±8.0%)
5 mg/L — ±3.0% (国标要求:±5.0%)
8 mg/L — ±2.0% (国标要求:±3.0%)
重复性注2 :≤1.0% (国标要求:≤2.0%)
零点漂移注3:±0.01 mg/L (国标要求:±0.10 mg/L)
量程漂移注4:±0.25 mg/L (国标要求:±0.50 mg/L)
定量下限注5:≤0.03 mg/L (国标无此项指标要求; I类地表水的上限值要求是0.15 mg/L。)
实际水样比对试验:2.0 mg/L以下 — ±0.05 mg/L (国标要求:±0.2 mg/L)
2.0 mg/L以上 — ±4.0% (国标要求:±10%)
注1:选择0 - 10 mg/L量程,连续测量浓度值为2 mg/L、5 mg/L和8 mg/L的标准溶液各6次,分别计算各自浓度相对于标称浓度值的相对平均偏差,各自的相对平均偏差为其示值误差。
注2:选择0 - 10 mg/L量程,连续测量浓度值分别为2 mg/L和8 mg/L的标准溶液6次,分别计算2种浓度的相对标准偏差,取其中的大者为重复性。
注3:选择0 - 10 mg/L量程,测量浓度值为0.2 mg/L的标准溶液,以1小时为周期,连续测量24小时;取最初3次测量值的平均值为基准值,计算随后21次测量值与基准值的偏差,取者为零点漂移。
注4:选择0 - 10 mg/L量程,测量浓度值为8 mg/L的标准溶液,以1小时为周期,连续测量24小时;取最初3次测量值的平均值为基准值,计算随后21次测量值与基准值的偏差,取者为量程漂移。
注5:选择0 - 2 mg/L量程,仪器在相同条件下连续测量浓度值为0.1 mg/L的标准溶液7次,计算7次平行测定值的标准偏差,所得标准偏差的10倍即为仪器的定量下限。
应用领域
主要用于固定汚染源(工业废水排放、养殖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排放)、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水源、近海水域以及近岸海域等水质在线监测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