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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钢制品是一种复合材料简称:FRP (Fiber Reinforced Plastics ),在我国近五十多年来发展非常迅速的。FRP复合材料是由纤维材料与基体材料按一定的比例混合,经过特别的模具挤压、拉拔而形成的高性能型材料。玻璃纤维的产量的70%都是用来制造玻璃钢。由于所使用的树脂品种不同,因此有聚酯玻璃钢、环氧玻璃钢、酚醛玻璃钢之称。FRP质轻而硬,不导电,机械强度高,回收利用少,耐腐蚀。力学上,材料在外力作用下抵抗破坏( 变形和断裂)的能力称为强度。强度是机械零部件首先应满足基本要求。已广泛应用在采用玻璃钢制造各种轮船行业,化工行业、以及汽车制造业等,节约了不少钢材。由于玻璃钢制品是一种复合材料,其性能的适应范围非常广泛,因此它的市场开发前景十分广阔。
目前玻璃行业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属于传统民生经济产业,具有悠久历史,起到对工业经济有着重要地位。与人民日常生活和下游产业的发展密切相关,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产业。但是玻璃行业也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控的重点行业,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提出开展工业废气治理专项行动;《工业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提出加大对玻璃等行业工业污染治理力度。据统计,玻璃行业每年排放颗粒物1.30万吨、二氧化硫4.06万吨、氮氧化物6.50万吨。天之尚通过对国家和地方玻璃行业相关环境保护要求的梳理,从完善标准体系、推行清洁生产、加强末端治理、强化环境管理等方面系统提出玻璃行业污染防治措施,有利于引导玻璃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天之尚玻璃钢厂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备设计安装可处理间歇排放、浓度波动大、含聚合类组分(如苯乙烯)的VOCs废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采用工艺简单,运行稳定,使用寿命长,可显著提升VOCs废气治理效果设备。
玻璃钢制造行业:
1.玻璃纤维制造行业。玻璃纤维制造行业是以玻璃颗粒(粉、粒、珠等)为主要原料,加热熔融后抽丝,冷却后使用浸润剂进行软化,缠绕线毂后烘干做出成品的玻纤行业。其中浸润剂调配、浸润、烘干等工艺环节会产生VOCs,主要污染物为酯类、醇类等。
2.针对该行业污染物产生特点,天之尚提出以下收集、治理意见:
(1)浸润剂调配工序产生高浓度废气,调和罐应封口调和,并在罐顶加装引风装置对废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
(2)浸润剂原辅材料应存放在密闭空间中,低浓度废气应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收集宜采用下吸+侧吸风方式。
(3)浸润工序应对浸润剂表面挥发的低浓度废气进行收集、处理,收集宜采用侧吸+上吸风方式。
(4)烘干工序产生的低浓度废气应配套治污设施进行减量控制。
(5)料库、烘干、混料、浸润等工艺废气宜采用浓缩结合燃烧法等工艺进行处理。
2.玻璃钢制品行业。玻璃钢制品行业是以玻璃纤维为主要原料,树脂、偶联剂、促进剂、阻燃剂等为辅料,生产玻璃钢制品的行业。主要生产工艺有混料、制衬、缠绕(挤压)、固化、喷涂染色等。针对该行业污染物产生特点,提出以下收集、治理意见:
(1)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无组织逸散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收集宜采用下吸风方式。
(2)混料、制衬、缠绕(挤压)、固化、喷涂染色等工艺环节宜采用集气罩下吸风方式,点对点收集。
(3)半成品存放区域无组织逸散的废气应进行有效收集、处理。
(4)料库、混料、制衬、缠绕(挤压)、固化、喷涂染色等工艺废气宜采用燃烧法等工艺进行处理。
天之尚控制思路与要求玻璃钢厂生产车间废气处理设备设计安装
(一)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
(二)加强过程控制。
1.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包括含VOCs原辅材料、含VOCs产品、含VOCs废料以及有机聚合物材料等)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
2.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罐,封闭式储库、料仓等。含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高VOCs含量废水(废水液面上方100毫米处VOCs检测浓度超过200ppm,其中重点区域超过100ppm,以碳计)的收集运输、储存和处理过程,应加盖密闭。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
3.推进使用*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
4.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采用全密闭措施的,除行业有特殊要求外,应保持微负压状态,并根据相关规范合理设置配风量。采用局部集气罩的,距集气罩开口面远处的VOCs无组织排放位置,控制风速应不低于0.3米/秒,有行业要求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集气罩的设计、安装应符合《机械安全 局部排气通风系统安全要求》(GB/T 35077),通风管路设计应符合《通风管道技术规程》(JGJ/T 141)等相关规范要求,VOCs废气管路不得与其他废气管路合并。
5.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企业新建治污设施或对现有治污设施实施改造,应依据排放废气的浓度、组分、风量,温度、湿度、压力,以及生产工况等,合理选择治理技术。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
6.治污设施的设计与安装应充分考虑安全性、经济性及适用性。具有黏连性、积聚自燃性、高沸点、与碳发生化学反应的有机废气,不宜采用光催化氧化、低温等离子
7、治污设施。含有酸性物质的有机废气,应充分考虑对治污设施的腐蚀等影响因素。含有颗粒物的废气,为保障VOCs治污设施运行的稳定性,宜进行预处理降低颗粒物浓度。含卤素的有机废气,在使用直接燃烧、蓄热式燃烧等处理工艺时,宜采用急冷等方式减少二噁英的产生。使用臭氧发生器等基于臭氧发生原理的治污设施,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臭氧逸散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采用吸附处理工艺的,应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要求。采用催化燃烧工艺的,应满足《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7)要求。采用蓄热燃烧等工艺的,应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设计。
(三)加强末端管控。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VOCs去除率应不低于80%。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
玻璃钢厂生产车间废气处理催化燃烧设备
玻璃钢废气经收集罩由经过管道抽到车间外进入尘预处理设备再进入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净化装置。废气首先通过粉尘过滤器中的过滤层,去除粉尘粒子,净化后的气体再通入放置有蜂窝状活性炭的活性炭吸附箱中,与蜂窝状活性炭充分接触,利用活性炭对有机物质的强吸附性将气体净化,处理后的气体可达标排放。该设备性能稳定,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吸附床经过一段时间的运行后会达到吸附饱和,脱附~催化燃烧自平衡过程启动1小时后自动循环工作,此时开启脱附再生系统,对活性炭进行脱附再生(不需要更换活性炭),脱附出来的气体通过催化燃烧装置燃烧生成二氧化碳、水和部分的热量等无害气体,整套吸附和催化燃烧过程由PLC实现自动控制。
天之尚设计催化燃烧设备的特点:
1.操作方便:操作方便,系统全程由PLC自动控制,可实现一键启动和连锁联动控制。
2.能耗低:耗电量小、催化燃烧床采用蜂窝形状的贵金属催化剂,助力小,当有机废气达到2000PPm以上时,可维持自燃。
3.安全可靠:系统安全可靠,配置多组温度、压力、气体传感器和报警装置,并设置阻火器、泄爆膜等安全防护措施。
4.灵活、结构简单:采用模块化结构设计,结构简单,模块化形成,生产加工块,安装简单,占地面积小,重量轻,活性炭吸附床采用抽屉式结构,换炭和维护更方便。
5.*:采用蜂窝活性炭,与传统颗粒活性炭相比具有优势的热力学性能,低阻低耗,高性能,极适用于大风量废气处理使用。
6.余热可回用:余热可返回烘道,降低原烘道中的消耗功率,也可以用作其他地方的热源。
适合于催化燃烧设备的有机废气范围:
用于有机溶剂的净化处理如:苯类、醇类、酯类、酚类、醚类、烷类等混合性有机废气。
适用于漆包线、机械、电机、化工、仪表、汽车、发动机、塑料、电器等行业的有机废气净化。
适用于各种烘道、印刷油墨、电机绝缘处理等烘干流水线等。
废气处理设备报价:
催化燃烧设备处理设备是目前环评检测数据,的VOC废气处理设备,是从各种检验数据中筛选出来的性价比较为合理的一种机型,目前推广性很普遍,设备报价含税金,含运费,含基建费用。